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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锁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三、备查文件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3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20.57万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15.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公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或采购部门负责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公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或采购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4、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将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统计制成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公司财务部须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代表人。

  5、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同力日升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同力日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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