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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 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搏尔”)控股股东姜桂宾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红雨、魏标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929,500股、567,000股、283,5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越智途”)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红雨、魏标与卓越智途于2020年12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姜桂宾、李红雨、魏标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929,500股、567,000股、283,5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卓越智途,股份转让价格为36.15元/股。转让完成后,卓越智途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列为公司第四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红雨、魏标(本段简称“转让方”)与卓越智途2020年12月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姜桂宾、李红雨、魏标保证本协议项下的5%股份转让完成且转让方向卓越智途转让的5%股份完成后,转让方三人一年内合计减持英搏尔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协议转让价格基准日的收盘价(除权除息后价格为43.50元/股)。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卓越智途持有公司3,7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现了公司管理层及核心人员等与公司发展利益协同的转让初衷。

  3、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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