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6月7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5月27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培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委托出席董事 2名:独立董事叶蜀君因个人原因,委托独立董事程敏代其出席和表决;董事陈书燕因个人原因,委托董事周要武代其出席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丁洪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如下:
丁洪龙,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专业。现任公司行政助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第二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13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9日
至2021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6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二)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三)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遵从当地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四)登记时间:2021年6月28号09:00-11:30;13:00-17:00。
(五)登记地址: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jincheng1975@126.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1年6月28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金成
联系电话:0553-5710228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3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06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此项授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07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染织”)使用募集资金10,625.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83.9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1,009.84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发行价格为19.9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4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63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604.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1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2021]230Z1925号《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5月2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6,258,797.70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5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383.9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3.96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本次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9.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06,258,797.7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839,622.63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98,420.33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1,009.84万元。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计人民币106,258,797.70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计人民币3,839,622.63元。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本次富春染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192号《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后附的富春染织《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春染织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08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5、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通过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02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6月7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5月27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笑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03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芜湖富春染织股份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1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纪律处分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传宝,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永新股份(002014)、神剑股份(002361)、黄山旅游(600054)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贝,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九华旅游(60319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鹏飞, 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鑫科材料(600255)、神剑股份(00236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磊,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天华超净(300390.SZ)、阳光电源(300274.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廖传宝、签字注册会计师姚贝与郑鹏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预计2021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 80万元左右,与上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合规,满足独立性要求。从审计工作持续性、完整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熟悉程度考虑,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容诚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04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05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 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薪酬确定依据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5.03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详见下表:
四、 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发生分歧时,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执行。
五、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与《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09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并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360万元增加至12,48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9,360万股增加至12,480万股,公司类型将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如下内容: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10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发行价格为19.9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4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63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604.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1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以不超过 2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执 行以保证项目进度资金需求为目的,按闲置资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四、审议程序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11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2,000.00万(不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发行价格为19.9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4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63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604.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1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2,0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22,00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22,000.00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且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核查意见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1-012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诸暨富春染织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2,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诸暨富春染织供应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占出资比例的100%。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公司名称:诸暨富春染织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4、住所:诸暨市大唐镇(具体注册地址以设立的租赁地址为准)
5、出资人和持股比例:公司认缴人民币2,000万元,占出资比例100%
6、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智能仓储系统的研发;物流信息咨询;仓储(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纺织原料、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工艺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建设、服务,电子商务企业管理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该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上述基本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进一步逐步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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