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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超过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世尧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45.0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

  一、减持数量过半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孙世尧先生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孙世尧先生于2021年6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孙世尧先生累计减持17,000,000股,较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数量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孙世尧先生与孙鲲鹏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如下: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说明

  孙世尧先生与孙鲲鹏先生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二者作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孙世尧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孙世尧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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