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秀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5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7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5日、2020年7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7月1日)。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申请文件仍在审核过程中,公司可能无法在上述决议期限届满前完成本次发行的全部工作,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经公司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7月1日。除前述有效期延长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同时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相关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授权
(一)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债券利率、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转股条款、赎回条款、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制定和修订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制定和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二)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及有关政府主管及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可转债申请的审核意见等情形,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等)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和补充;
(三)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四)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七)决定聘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中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与可转债有关的其他授权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一)关于赎回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时间、赎回比例及执行程序等;
(二)关于转股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转股价格,根据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审批和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三)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与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中,“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7月1日。“二、与可转债有关的其他授权”的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8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98号贵州燃气大营坡办公区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6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
(5)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补办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6月2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3、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9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沪市股票账户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建平先生、张永松先生、李紫涵女士
电话/传真:(0851)86771204
电子邮箱:gzrq@gzgas.com.cn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9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50004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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