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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鉴于浙江科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运物联”)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与部分董事、高管及相关员工成立的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科运物联属于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持股的控股子公司。为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对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应视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科运物联为公司的物联平台,旨在降低公司物流成本,实现为客户提供更快更便捷的服务。为满足科运物联的经营资金需求,根据科运物联的资金需求计划,公司决定向其提供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如下: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将根据科运物联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对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三年。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向科运物联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经营所需的资金。

  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财务资助费用

  本着公允合理的原则,科运物联按照公司资金的平均融资成本向公司支付财务资助费用,具体由财务资助协议约定。

  4.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思川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赖德贵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冯昊先生、丽水市科运仁通物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运仁通”)以及丽水市科运耀通物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运耀通”)为科运物联的少数股东。科运仁通和科运耀通为员工持股平台,赖德贵先生和冯昊先生分别担任科运仁通和科运耀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赖德贵先生担任科运物联的执行董事。

  因此,本次系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利益,本次审议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董事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其中董事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的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2.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司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主要财务情况(未经审计):

  

  3.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鉴于科运物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科运物联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科运物联将按照公司资金的平均融资成本向公司支付财务资助费用,以确保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科运物联快速引进和吸纳高端人才,保障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加快打造和完善物联平台,最终实现降低公司物流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快更便捷的服务。科运物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其发展前景良好,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因此公司所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无需被资助方就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四、相关意见及事项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科运物联快速引进和吸纳高端人才,保障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加快打造和完善物联平台,最终实现降低公司物流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快更便捷的服务。科运物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其发展前景良好,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因此公司所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科运物联承担财务资助费用,保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相关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向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向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科运物联快速引进和吸纳高端人才,保障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加快打造和完善物联平台,最终实现降低公司物流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快更便捷的服务。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科运物联承担财务资助费用,保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除向控股子公司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0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5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3日。截至2021年6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

  

  说明:

  (1)上述需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在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8日、2021年6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

  (2)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均无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 公司独立董事张涛先生、王广基先生和李越冬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如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公司与石四药集团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6月24日、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科伦药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科伦药业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10071

  传真:028-86132515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6月25日上午12: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黄新、沈姗姗

  联系电话:028-82860678

  传真电话:028-86132515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科伦药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71

  邮箱地址:kelun@kelun.com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422  投票简称:科伦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三: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

  (如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并按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6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万鹏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6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公司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2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在上述责任标准范围内为新聘董监高人员办理新的投保等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6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发表了明确的 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关联董事刘革新、刘思川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科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科运物联快速引进和吸纳高端人才,保障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加快打造和完善物联平台,最终实现降低公司物流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快更便捷的服务。科运物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其发展前景良好,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因此公司所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科运物联承担财务资助费用,保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相关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向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6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科运物联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6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张涛先生、王广基先生、李越冬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3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审议通过的保险期限即将到期。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大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障,现公司拟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3年及以下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为新聘董监高人员办理新的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公司为其购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董监高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监高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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