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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金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批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09)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0)。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注资并由子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3S Americas, Inc.(简称“中际美洲”),中际美洲系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 Industry (Hong Kong) Limited(简称“中际香港”)100%持股公司。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中际香港注资7,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实际美元金额以操作当日汇率为准),并由中际香港将上述美元资金向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以便中际美洲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注资并由子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1)。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07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78号”《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50万股(以下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确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250万元变更为11,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250万股变更为11,0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对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09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品种: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决议有效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0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天津”)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万元借款,用于实施“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借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中际天津。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中际天津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万元的借款专项用于“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项目。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M17Y8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 年2月23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源道8号

  注册资本:7,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东升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程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设备、风力发电设备制造、安装、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租赁,劳动防护用品、消防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际天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中际天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已于2021年5月1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际天津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对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实施监管,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天津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天津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际联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天津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符合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借款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项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0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投资品种: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决议有效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 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闲置自有资金。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其风险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财务部及时跟踪上述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现金流情况,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我们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3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750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69,340,566.25元 。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 28日全部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1]第3-0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并经2021年4月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3S Americas, Inc.(以下简称“中际美洲”)。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Ficont Industr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中际香港”)注资7,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实际美元金额以操作当日汇率为准),并由中际香港将上述美元资金向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以便中际美洲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及子公司中际香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8日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下,截至2021年6月8日,中际香港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Ficont Industry (Hong Kong) limited

  上述公司共同视为本协议的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OSA110945323632301,截至2021年6月8日,专户余额为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二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二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二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隋玉瑶、侯世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二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拾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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