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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6月8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6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梳理战略布局并处置部分低效项目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战略布局,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业,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拟梳理处置滨海永太、江苏苏滨、汇鸿金普、卓越精细、永太新材料5家子公司,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关闭退出、转让股权、业务转型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资产转让手续等与该资产处置相关的事项。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梳理战略布局并处置部分低效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暨关闭退出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滨海永太、江苏苏滨、汇鸿金普分别拟与滨海悦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将其持有的厂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等资产出售给滨海悦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本次协议退出事宜的后续各项具体工作。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拟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暨关闭退出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1年6月24日14:30(星期四)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梳理

  战略布局并处置部分低效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战略布局,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业,提高整体盈利能力,拟梳理处置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永太”)、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滨”)、江苏汇鸿金普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金普”)、浙江卓越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精细”)、浙江永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新材料”)5家子公司,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关闭退出、转让股权、业务转型等。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梳理战略布局并处置部分低效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资产转让手续等与该资产处置相关的事项。

  一、拟处置子公司的原因

  (一) 滨海永太、江苏苏滨、汇鸿金普处置原因

  2019年江苏响水“3·21”事件以来,盐城市政府决定彻底关闭响水化工园区,并支持各地区建设“无化区”,要求化工园区部分企业关闭退出。2020年滨海县沿海工业园共清理退出企业65家,收储腾退土地3050亩。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定位调整及公司自身产业发展规划,公司对滨海永太、江苏苏滨、汇鸿金普目前的实际现状进行评估后,拟按当地政府要求做退出园区处置,并将其相关产能转移至其他子公司。

  (二) 卓越精细处置原因

  公司于2016年3月收购了卓越精细100%股权,该公司与本公司位于同一个工业园区,收购时厂房已基本建成,但生产线较少,整体厂房和土地利用率严重不足,折旧摊销费用负担较重。公司收购后利用其现有的土地、车间等资产进行改造,扩大中间体生产规模,但由于其土地利用率不高,造成连年亏损。目前卓越精细厂房布局限制公司业务发展,部分厂房需要拆除重新建设。

  卓越精细目前资不抵债,后续土地、车间等资产改造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整改周期相对较长,且投入产出效益相对公司其他项目较低。针对卓越精细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后,拟处置该子公司资产和业务,处置该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 永太新材料处置原因

  CF光刻胶材料项目持续时间较长,连年亏损,下游订单难以实现,未来盈利前景难以预计,且按照公司目前的发展战略,公司未来将重点发展医药和锂电材料业务,因此拟处置永太新材料的资产和业务。处置该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拟处置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滨海永太

  

  2、江苏苏滨

  

  3、汇鸿金普

  

  4、卓越精细

  

  5、永太新材料

  

  6、截至2020年底,上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有利于公司减轻经营负担,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本次计划处置5家子公司的资产或业务,虽然在处置过程中的收益和损失可能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从长期来看,这些子公司每年的经营亏损或较低的经营效益一直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例如2020年合计亏损1,668.92万元。公司通过本次处置计划,能够盘活和变现低效资产,收回投资配置到其他项目建设中,有效减轻经营负担,降低经营成本,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二) 有利于公司整合发展资源,优化战略布局

  公司主要产品按照终端应用领域分为三类,包括医药类、农药类、锂电及其他材料类。公司秉承“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的发展战略,以氟苯精细化学品为起点,在做强、做大含氟中间体业务的同时,将医药、农药产业链向下游高附加值的原料药、制剂领域延伸,形成了从中间体、原料药到制剂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同时公司已积极切入新能源锂电池材料领域。

  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改变、公司生产基地的扩张,以及各生产基地经营环境的变化,部分子公司的未来发展预期已经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前期布局建设的内蒙古永太精细化学品项目、永太手心医药原料药项目、永太高新锂电材料项目、重庆永原盛精细化学品等项目已经于近几年陆续投产,产能正在逐步释放。本次计划处置的5家子公司中,滨海永太、江苏苏滨、汇鸿金普以及卓越精细的产能已经或正在逐步转移到其他生产基地,永太新材料项目持续时间较长,产能和业绩释放尚无可见预期。处置此类低效项目,将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优化公司战略布局。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拟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暨关闭退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暨关闭退出的议案》,子公司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永太”)、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滨”)、江苏汇鸿金普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金普”)分别拟与滨海悦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将其持有的厂区范围内的资产(包含厂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其中厂区内的相关设备、原材料、物料等除外)出售给滨海悦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滨海永太、江苏苏滨、汇鸿金普将在公司相关决策程序通过后与滨海悦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订《资产收购协议》。

  本次协议签署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签订《资产收购协议》的主要原因

  2019年江苏响水“3·21”事件以来,盐城市政府决定彻底关闭响水化工园区,并支持各地区建设“无化区”,要求化工园区部分企业关闭退出。2020年滨海县沿海工业园共清理退出企业65家,收储腾退土地3050亩。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定位调整及公司自身产业发展规划,公司对滨海永太、江苏苏滨、汇鸿金普目前的实际现状进行评估后,拟按当地政府要求做退出园区处置,并将其相关产能转移至其他子公司。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滨海悦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

  

  2、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

  

  3、江苏汇鸿金普化工有限公司

  

  4、截至2020年底,滨海永太、江苏苏滨和汇鸿金普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三、《资产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

  1、交易双方

  甲方:滨海悦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

  2、收购的资产范围

  甲方收购的资产包括:(1)登记在滨国用(2016)第601972号100,000平方米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和滨房权证滨海字第201602637号的12,353.2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苏2016滨海县不动产权第0005524和滨国用(2006)第329号项下78,146平方米的使用权和18,525.5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31,66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在上述土地上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乙方保证以上的转让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查封,经核实,在银行抵押贷款4,938.70万元整。

  3、收购价格:

  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资产转让总金额人民币4,984.10万元。

  4、支付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立即自行开展厂内相关设备、原材料、物料、“三废”等清理工作,清理必须在协议签订起30日内完成。甲方对乙方场地进行验收。

  通过验收后,甲乙双方到乙方产权证抵押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并解除抵押。甲方负责还款4,485.00万元整,乙方负责还款453.70万元整和该笔贷款发生期间产生的利息。还款完成后立即解除抵押手续并配合甲方进行不动产过户手续的办理工作。

  产证过户完成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99.10万元整。

  (二)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

  1、交易双方

  甲方:滨海悦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

  2、收购的资产范围

  甲方收购的资产包括登记在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权证:苏2019滨海县不动产权第0004080号项下的宗地面积66,670.6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2,079.45平方米;在上述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及附属设施。乙方保证以上的转让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查封,经核实,在光大银行抵押贷款7,000.00万元整。

  3、收购价格:

  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不动产转让总金额人民币1,583.80万元,甲方在扣沿海固废款项74,946.00元整,甲方实际支付乙方收购款为15,763,054.00元整。

  4、支付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立即自行开展厂内相关设备、原材料、物料、“三废”等清理工作,清理必须在协议签订起30日内完成。甲方对乙方场地进行验收。

  通过验收后,甲乙双方到乙方产权证抵押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并解除抵押。甲方负责还款1,400.00万元整,乙方负责还款5,600.00万元整和该笔贷款发生期间产生的利息。还款完成后立即解除抵押手续并配合甲方进行不动产过户手续的办理工作。

  产证过户完成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83.80万元整。

  (三)江苏汇鸿金普化工有限公司

  1、交易双方

  甲方:滨海悦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汇鸿金普化工有限公司

  2、收购的资产范围

  甲方收购的资产包括:(1)登记在滨国用(2009)第135号土地使用证上的66,669.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滨房权证滨海字第201000936号的4,068.6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滨房权证滨海字第201300330号的2,211.2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2)在上述土地上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乙方保证以上的转让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

  3、收购价格:

  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资产转让总金额人民币1,583.80万元。甲方在扣除沿海固废款项348,785.00元整,甲方实际支付乙方收购款为15,489,215.00元整。

  4、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其他相关权属证明材料、总平图、施工图纸等资料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所有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款的20%,即316.00万元。

  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立即自行开展厂内相关设备、原材料、物料、“三废”等清理工作,清理必须在协议签订起30日内完成。甲方对乙方场地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支付应付款的50%,即791.00万元。

  产证过户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30%,即476.80万元。

  四、后续退出处置方案

  公司已经委派相关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退出处置工作,将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相关设备设施安全拆除、危废合理安全处置、相关债权债务处置、职工合理安排及相关证照变更或注销、项目验收等工作,并妥善处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当地政府要求按每亩土地15万元的统一定价收购滨海永太、江苏苏滨、汇鸿金普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并要求拆除所有设备设施。公司预计本次出售的土地、房屋建筑物金额合计8,151.70万元,出售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账面价值合计约16,685.34万元,测算直接损失合计约8,533.64万元。公司分别持有滨海永太100%股权、江苏苏滨85%股权、汇鸿金普72.25%股权,按相应比例测算的直接损失合计约7,799.07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将会妥善安排土地、房产、设备、存货等相关资产处置事项,鉴于目前各类资产处置结果尚无法确定,相应的收入及费用暂无法明确,上述资产出售损失及对其他相关资产的处置收入和费用将共同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公司预计上述事项将对本年度净利润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但具体金额暂无法确定。

  公司在浙江、山东、福建、内蒙古多个区域拥有生产基地,生产基地的生产设备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公司将利用不同生产基地的协同效应满足客户的订单 需求,并结合对外采购、委托加工等措施,减少本次退出处置事项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8,715吨精细化学品、 30,000吨氟化钾以及联产品建设项目基本涵盖了公司主要中间体产品,目前该项 目部分车间已于2021年4月进入试生产阶段。二期高级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以及原药项目及三期年产800吨C1202等项目也已开始建设。内蒙古永太建设项目是公司围绕原有主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完善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生产规模和产品供应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风险提示

  本次退出处置工作因项目存在诸多外部影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退出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本次协议退出事宜的后续各项具体工作。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8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梳理战略布局并处置部分低效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子公司拟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暨关闭退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21日—23日(9:00--11:30, 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502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江山、王英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8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6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章正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梳理战略布局并处置部分低效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处置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处置部分资产事项。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暨关闭退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关闭退出符合公司自身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文件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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