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2号浙江金都宾馆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玮恒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章勤、戴新民、方志星、章良利、韩洪灵、程金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陈立新、吕力行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曹路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国俊、李振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会审议,选举孙朝阳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孙玮恒担任公司董事长。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虞国平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曹路、陈统钱、安骏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曹路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谢尉扬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孙玮恒、虞国平、章勤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孙玮恒为召集人;何大安、虞国平、韩洪灵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何大安为召集人;韩洪灵、虞国平、程金华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韩洪灵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情况
孙玮恒,1962年生,研究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台州发电厂厂长、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虞国平,196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曹路,1965年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曾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陈统钱,1967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安骏,196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谢尉扬,1966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任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技术中心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党总支书记,浙江省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院长、党总支书记。
章勤,1963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历任浙江浙能乐清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何大安,1957年出生,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浙江工商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韩洪灵,1976年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学术主任,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及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培养工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专家工作组成员、浙江高校会计学科发展论坛秘书长。
程金华,1977 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特聘教授、博导;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主编。历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金砖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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