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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紫鑫药业”)于2020年6月1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于2021年4月24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公司债务逾期为98,020.00万元。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新增债务逾期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初元”)、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部分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债务逾期情况

  

  注:上表中的逾期本金,均不包含尚未支付的利息以及因逾期可能产生的违约金和罚息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1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封有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贷款展期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20,000万元贷款展期11个月,由本公司、郭春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20,000万元贷款展期11个月,由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郭春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贷款展期11个月,由公司柳河经济开发区70144平方米土地及33497.84平方米在建工程抵押、郭春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6月8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贷款展期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20,000万元贷款展期11个月,由本公司、郭春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6 月 13 日

  住所:延边州新兴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郭春林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中成药、中药提取物、化学药制剂;人参、西洋参收 购、销售、初加工;收购、加工、销售中药材、食用农产品、土特产品;生产、 销售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饮料(果蔬汁及其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 他饮料类)、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蜜饯)、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茶、代用茶、 速溶茶类)、保健食品、其他食品;酒类销售;研发、生产、销售动、植物提取 物;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71,932,652.47元,负债总额574,329,290.85元,净资产总额为597,603,361.62元,2020年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75,543.06元,净利润-157,319,630.36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20,000万元的贷款展期11个月,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贷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39亿元,在此额度内,关于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的融资事项,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9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81,6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48.58%。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5.35%。上述融资及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13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1年6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与年审会计师对《年报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且需年审会计师出具核查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并积极加快相关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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