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下转C8版)

  

  股票简称:博力威 股票代码:688345

  GUANGDONG GREENWAY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新工业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二一年六月十日   

  特别提示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威”“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比例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情形,从而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存在12个月或以上的股份锁定期,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027.121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27%,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25.91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5.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6.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1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截至2021年5月2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5.78倍,本次发行的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仍旧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科创板股票异常波动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与中国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的行业龙头在规模方面仍有差距,再者传统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巨头比亚迪、宁德时代、ATL等企业开始进入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整体层面而言,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具有相对更高的技术难度,假设其顺利实现汽车用锂离子电池技术在电动轻型车领域的技术迁移及市场推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电动轻型车领域锂电池对铅酸电池的市场替代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轻型车动力来源包括铅酸电池和锂电池,且以铅酸电池为主,2015年至2019年,锂电池在国内电动两轮车领域的市场渗透率分别为4.4%、5.4%、8.1%、12.5%和18.8%。国内电动两轮车消费者对价格较为敏感,而锂电池的购置成本往往高于铅酸电池,价格因素是制约锂电池在电动轻型车领域实现对铅酸电池全面替换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铅酸电池未来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重量、体积等方面实现技术突破,且锂电池未来在价格、安全性等方面的短板未实现持续改善,锂电池对铅酸电池在电动轻型车领域的市场替代进度将不及预期。

  (三)国内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2018年-2019年公司在国内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按容量,含出口)分别为12.36%和8.09%,呈现下降趋势。近年来国内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吸引更多市场参与者加大资源投入,面对国内市场领先企业的竞争以及新进入的动力电池企业的挑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进一步提高境内销售收入并获取更多市场份额,公司在国内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以及市场地位存在下降风险。

  (四)贸易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欧洲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991.01万元、28,050.46万元和42,555.09万元,主要系向欧洲电动自行车厂家出售配套锂离子电池组。欧洲自行车制造商协会于2017年9月7日代表欧盟电动车生产商,请求欧委会根据《欧盟反倾销规则》第5条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采取为期5年的反倾销措施。2019年1月18日,欧委会对我国电动自行车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终裁自2019年1月19日起生效,征税产品为电动自行车,被征税产品欧盟海关税则号为87116010、87116090,拟定国内企业的最终合并税率为18.80%-79.30%。双反关税政策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对出口型为主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具有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主要电动自行车客户产品的销售区域以境外市场为主,因此对公司国内电动自行车电池的销售带来影响。未来,若欧委会双反关税政策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影响加剧或直接对国内锂离子电池出口采取反倾销措施,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在锂离子电芯领域与日韩企业存在一定差距的风险

  公司自2017年通过收购凯德新能源开始涉足锂离子电芯领域,并逐步将自产电芯用于各类型电池组产品的生产。公司自产电芯与韩国LG、三星和日本松下、村田相比,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技术水平与品牌认可度方面。一方面,上述国际品牌电芯具有先发技术优势,其锂离子电芯产品经过了数十年的技术沉淀及市场验证,在能量密度、循环次数、一致性、稳定性等性能表现方面处于领先水平;另一方面,LG、三星、松下、村田等国际知名电芯厂家均系大型跨国集团公司,品牌知名度高,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由于部分下游客户对锂离子电芯容量或品质具有较高要求,公司自产电芯无法满足其产品性能要求,再者部分客户亦存在指定采购或使用电芯的情况,因此公司报告期内使用自产电芯的比例相对较低,占电芯使用总量的比例分别为27.87%、30.00%和29.92%,鉴于公司自产电芯与日韩品牌电芯之间的差距,未来公司仍需外购国际品牌电芯用于相关产品生产。假设上述电芯厂商出现单方面停止合作等情形,公司国际品牌电芯存在供应不足或断供的风险,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股权集中度较高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志平、刘聪夫妇,本次发行前,两人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26.50%、6.67%的股份。本次发行前,张志平、刘聪夫妇通过昆仑鼎天持有发行人56.33%的股份,通过博广聚力控制发行人5%的股份,通过乔戈里控制发行人5%的股份,张志平、刘聪可实际支配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99.50%,公司股权集中度较高。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不利影响,将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到期后无法续期的风险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等主管部门2018年11月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44004785),公司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博力威新能源于2016年12月、2019年12月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等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44004332、GR201944006602),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凯德新能源于2018年11月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004463),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享受的上述主要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645.96万元、708.00万元和1,163.10万元,与当期净利润之比分别为10.22%、10.10%和9.39%。发行人及子公司凯德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所对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博力威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所对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收紧,或发行人及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到期后未能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4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38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博力威”,证券代码“688345”;博力威A股总股本为10,000.00万股,其中2,027.1218万股股票将于2021年6月11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6月11日

  (三)股票简称:博力威

  (四)股票扩位简称:博力威

  (五)股票代码:688345

  (六)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10,000.00万股

  (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2,500.00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027.1218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972.8782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375万股,为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宏德”)和广发原驰·博力威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博力威资管计划”)获配股份数量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博力威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426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978,782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68%,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61%。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0年11月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2021年4月2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00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不低于发行人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

  4、市值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25.91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0,00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市值为25.91亿元,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规定。

  同时,公司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均为正且累计18,748.83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规定。

  5、本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昆仑鼎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昆仑鼎天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225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6.33%。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志平与刘聪夫妇。本次发行前,张志平持有发行人26.50%的股份,刘聪持有发行人6.67%的股份;昆仑鼎天持有发行人56.33%的股份,张志平、刘聪合计持有昆仑鼎天100%的股权且张志平为昆仑鼎天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博广聚力持有发行人5%的股份,张志平为博广聚力的唯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博广聚力1%的出资份额,刘聪持有博广聚力84%的出资份额;乔戈里持有发行人5%的股份,张志平为乔戈里的唯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乔戈里1%的出资份额,刘聪持有乔戈里76.24%的出资份额。据此,张志平、刘聪可实际支配昆仑鼎天、博广聚力、乔戈里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前,张志平、刘聪可实际支配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99.50%。

  张志平先生简历如下:

  张志平,男,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中南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并于长江商学院取得EMBA学位。1998年6月至2000年6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任株洲联合科技电源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1年9月至2002年9月,任台湾量威电池有限公司达威高科技厂厂长;2002年9月至2004年11月,任深圳市耐力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16年7月,任深圳市博力威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进成(深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任骑士换电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博力威新能源董事长;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刘聪女士简历如下:

  刘聪,女,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0年8月至2001年10月,在沅江市交通局担任职员;2001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职于富士康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2002年11月至2006年2月,任深圳领华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6年3月至2010年4月,任深圳市博力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7年2月,任博力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香港)博力威新能源董事;2016年9月至2020年2月,任广东凯德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8月至2021年2月,任(香港)博力威电子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博力威新能源副董事长、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昆仑鼎天监事;2016年1月至今,任香港博力威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凯德新能源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4月至2019年8月,任博力威有限副董事长;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本次发行完成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注:公开发行股票比例不含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所有董事均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二)监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有3名监事,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有2名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4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博广聚力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博广聚力持有本公司37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0%(发行前),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志平,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乔戈里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乔戈里持有本公司37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0%(发行前),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志平,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形之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广发原驰·博力威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获配数量为25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获配金额6,477.50万元,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专项资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共39人参与博力威专项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缴款金额、认购比例等情况如下:

  (二)保荐机构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保荐机构安排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即125.00万股,获配金额为3,238.75万元。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公司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5-00013号)。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1]第5-00007号)。审阅报告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审阅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进行了披露,公司上市后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不再单独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1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

  受益于下游电动两轮车及消费电子类产品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预计2021年1-6月营业收入约98,000.00万元,同比增长约81.66%;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9,700.00万元,同比增长约86.80%;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9,600.00万元,同比增长约87.06%。

  上述2021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为公司初步预测结果,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经营状况

  (下转C8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