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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141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转发了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已会同中介机构对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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