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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产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 资产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自有资金2,000万元

  ●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中信证券财富私享投资70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存续期限为10年,封闭期为6个月,封闭期内仅可申购;封闭期后6个月可随时申购、赎回。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10号公告),同意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该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管理机构、托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信证券财富私享投资70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二)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理财期间公司将持续跟踪和分析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本次运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预计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 资产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0)

  成立时间:1995-10-25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1,292,677.602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二) 资产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37)

  成立时间:1993-02-02

  法定代表人:周杰

  注册资本:1,306,42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三) 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产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000万元,占本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7.25%,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信托产品为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资产由管理人进行专业的投资运作,但也存在着市场、管理、流动性、信用等风险,管理人不承诺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实际收益的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同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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