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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控股股东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即2019年9月1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其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3.92%减少至38.92%,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00%。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56,25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其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6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96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其中,2021年6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356,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本次减持后,林长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即2019年9月12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3.92%减少至38.92%,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00%。本次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份超过1%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2019年9月18日至2021年6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长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738,193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0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和林长浩先生未发生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所有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已于2013年11月4日解除限售。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未出现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林平涛先生与许巧婵女士为夫妻关系,林平涛先生与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为父子关系,许巧婵女士与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为母子关系,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和林长浩先生为兄弟关系,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林平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许巧婵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林长浩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6、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通知》;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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