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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 业绩承诺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电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业绩补偿方案:  ①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标的公司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业绩承诺部分未实现,业绩承诺主体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宏仁”)应向公司补偿7,947,087 股股份,聚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聚丰”)应向公司补偿2,649,029股股份;  ②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业绩补偿方案后,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且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补偿方广州宏仁、香港聚丰;  ④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业绩补偿方案议案后30日内,由上市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续,补偿方协助上市公司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

  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通知债权人暨减资的公告》,就该股份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通知。

  前述议案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2021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0日,公司已与广州宏仁、香港聚丰就拟回购的公司股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份补偿及回购注销协议》,约定由公司以0.75元人民币的价格回购广州宏仁持有的7,947,087股公司股份,以0.25元人民币的价格回购香港聚丰持有的2,649,029股公司股份。

  针对本次股份回购,除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份补偿及回购注销协议》外,还需要债权人公告期满、办理境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以及相关监管机构审核等前置法定程序,并在该等前置法律程序结束后办理相应的股份过户及注销手续。

  鉴于新冠疫情原因,该等前置法定程序尚需要一段时间,无法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30日内完成全部程序。公司后续将尽快推进相关前置法定程序的实施,切实履行相关业绩承诺及回购注销义务,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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