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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 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熊为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9人,代表股份844,437,0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24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42,170,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04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266,5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9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敬成先生及王羽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045,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6%;反对391,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074%;反对391,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  补选吴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011,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6%;反对425,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11,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4237%;反对425,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7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敬成、王羽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50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方燕女士的辞职报告。方燕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卸任后仍在公司任职。公司及董事会对于方燕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博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

  电话:010-57090086

  传真:010-57090060

  电子邮箱:libo@gcky0688.com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李博先生个人简历

  李博,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9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数学专业、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运筹学与风险分析专业,曾任职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现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李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49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吴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吴城先生个人简历

  吴  城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5年出生,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GFD金融博士课程在读。吴城先生现任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兰州大学理事会理事、浙江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4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熊为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治理需要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同意选举吴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李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吴城先生个人简历

  吴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5年出生,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GFD金融博士课程在读。吴城先生现任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兰州大学理事会理事、浙江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博先生个人简历

  李博,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9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数学专业、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运筹学与风险分析专业,曾任职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现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李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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