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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2021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13047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6月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持有人发出2021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9日上午9:3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聂结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持有人494人、实际出席460人,代表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80,272,836份,占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9.412%。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72,836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鉴于本期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薛宏见、贾立彬、李忠兵、王石纲、李继先、徐晖、章凯、李向阳、朱青龙、刘睿、曾小雯、刘清立、林群等13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同意对上述人员持有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共计3,146,760 份(其中:薛宏见80,325份、贾立彬642,600份、李忠兵160,650份、王石纲160,650份、李继先160,650份、徐晖160,650份、章凯160,650份、李向阳1,156,680份、朱青龙80,325份、刘睿353,430份、曾小雯9,243份、刘清立8,803份、林群12,104份)取消并收回。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按照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计算(大于3.78元/股),上述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回持有人总金额预计为3,146,760元(1元/份),由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自有资金支付。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相关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72,836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和持有人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完成结果,同意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确认各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情况如下:

  经对2020年度公司层面业绩以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的综合考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484名持有人(10人被取消资格)均符合归属条件,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的条件已达成。根据考核结果,同意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办理484名持有人对应份额86,631,831份的权益归属手续。依据《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 个月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才可根据持股人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13047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

  (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49,495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尚未开展立项及环保审批等工作

  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醴陵电子”)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醴陵电子首条65吨级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已于2020年4月进入商业化运营,电子玻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效应稳步提升。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醴陵电子目前的实际运营情况,醴陵电子拟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49,495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本项目产品高性能电子玻璃是一种高强度触摸、盖板玻璃,是电容式触摸屏

  的关键材料之一,也是保护盖板玻璃。广泛应用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车载应用、公共查询系统、ATM 机、点歌点菜系统、工业控制、医疗等各个领域。近年来,由于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销量增加、屏幕增大、非金属后盖市场的发展,目前触屏及盖板玻璃需求量旺盛并呈稳定增长。同时,也由于高性能电子玻璃强度高、重量轻、透过率高等特点逐步被太阳能光伏、新能源电动汽车、高速列车等大尺寸领域上接受并得以应用,未来高性能电子玻璃产品将有更大的潜在需求,市场前景不断看好。

  公司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和先进的管理理念,采用国际先进的能耗控制技术理念,在现有超薄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新增投资建设一条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建成后不仅能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能够培养和稳固一批高端电子玻璃生产的综合性人才,大幅增强产品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投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

  投资主体: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醴陵旗滨电子厂区内(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本项目采用自有研发技术,在总结现有超薄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的同时,吸取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理念,选用先进的生产设备,满足超薄高铝电子玻璃的生产需要。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65吨/天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

  项目计划总投资:49,495万元。

  资金来源:资金由醴陵电子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周期:13个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需办理立项、规划及环保审批等工作。

  二、 各主体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住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18,364万元

  经营范围:光电玻璃、高铝玻璃、电子玻璃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生产、销售;以及相关制造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经营上述产品、设备及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醴陵电子资产总额为45,809.13万元,负债总额为28,252.88万元,净资产为17,556.2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13.35万元,净利润-294.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3月31日,醴陵电子资产总额为47,844.02万元,负债总额为30,245.81万元,净资产为17,598.21万元,2020年1-3月营业收入530.76万元,净利润-74.47万元(以上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醴陵电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1.6816%的股权。

  三、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产品定位于高性能超薄高铝电子玻璃,通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以及高水平的生产工艺控制能力,结合公司现有超薄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公司期望通过技术进步、产品创新,以及严控运营成本等综合管控方式,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电子玻璃领域的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是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通过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可以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节省投资成本,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 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本项目已经公司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新建电子玻璃二期项目,符合公司确定的战略目标,有利于公司加快电子玻璃业务的研发和市场开拓步伐和把握发展机遇,可充分利用现有超薄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进一步发挥两条生产线的协同效应,强化产品链条和完善产品结构,深化打造一体化经营优势,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投资风险分析

  高性能超薄高铝电子玻璃的生产存在资金投入大、技术难度高等特点,国内高性能电子盖板玻璃市场绝大多数仍以进口为主,长年被美国康宁、日本旭硝子等厂家垄断。投资本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为:

  市场风险,一是市场供需实际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二是项目产品市场竞争力发生重大变化;三是项目定价与预测价格发生较大偏离;

  技术风险,项目采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可行性与预测方案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材料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整体成本达不到预期要求等。

  为此,公司首先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投资、细化测算,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争取早日建成达产;二是认真做好公司现有超薄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的总结,积极学习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继续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进行关键技术及重点领域的技术攻关和突破,不断引进高层次人才,增强自有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研发优势和技术储备向生产力转化,为产线安装调试运行、产品开发质量稳定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为项目筹建和顺利运营提供保障。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 附件

  1.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13047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理财产品投资内容:办理购买理财产品8,000万元及收回到期理财产品21,000万元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收回到期理财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

  ● 购买的理财产品名称: 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六期产品109

  ● 购买的期限:2021年6月9日-2021年8月2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8.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064)。

  根据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决议,现将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近期办理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2、收回理财产品情况。公司对已到期理财产品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三期产品108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5000万元、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83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8000万元、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三期产品160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5000万元、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97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3000万元进行了收回,合计收回理财产品本金21,000万元,实现收益110.84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短周期、优方案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但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理财业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尽量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内控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董事会和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8,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六期产品109

  (2)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 结构性存款货币:人民币

  (4) 本金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5) 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1%或3.45%或3.55%

  (6) 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1年6月9日

  (7) 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1年8月2日

  (8) 结构性存款期限:从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含)开始到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不含)止,共54天。

  (9) 银行工作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结构性存款收益支付日和结构性存款本金返还日采用中国银行营业日。

  (10) 收益计算基础:A/36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六期产品109”为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和互换等衍生交易形式)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81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利息出现损失的情形,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理财支付的金额(理财本金余额)为26,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3月末货币资金(未经审计)的比例为15.02%。

  公司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一是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二是公司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资金统筹管理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理财事项决策程序。2021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额度为不超过8.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组织制定理财投资方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理财投资方案由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协调,财务总监牵头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本事项涉及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143,800万元(含本次理财金额,共28笔;其中理财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为6.5亿元),已收回117,800万元(24笔),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26,000万元(4笔)。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八、 备查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本次办理理财产品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13047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6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充分改善全资子公司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兴硅业”)的资本结构,有效降低其财务成本,提升盈利水平、融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满足后续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下属郴州生产基地用砂需求和供应安全,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对资兴硅业进行增资。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鉴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薛宏见、贾立彬、李忠兵、王石纲、李继先、徐晖、章凯、李向阳、朱青龙、刘睿、曾小雯、刘清立、林群等13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同意对上述人员持有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共计3,146,760 份(其中:薛宏见80,325份、贾立彬642,600份、李忠兵160,650份、王石纲160,650份、李继先160,650份、徐晖160,650份、章凯160,650份、李向阳1,156,680份、朱青龙80,325份、刘睿353,430份、曾小雯9,243份、刘清立8,803份、林群12,104份)取消并收回。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按照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计算(大于3.78元/股),上述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回持有人总金额预计为3,146,760元(1元/份),由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自有资金支付。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相关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组织了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年度公司层面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完成结果,同意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确认各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情况如下:

  经对2020年度公司层面业绩以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的综合考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484名持有人(10人已被取消资格,参与考核人员为484人)均符合归属条件,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的条件已达成。根据考核结果,同意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办理484名持有人对应份额86,631,831份的权益归属手续。依据《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 个月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才可根据持股人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四)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加快公司电子玻璃产业发展步伐,充分利用现有超薄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完善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同意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主要内容为:

  项目名称: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

  投资主体: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醴陵旗滨电子厂区内(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本项目采用自有研发技术,在总结现有超薄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的同时,吸取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理念,选用先进的生产设备,满足超薄高铝电子玻璃的生产需要。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65吨/天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

  项目计划总投资:49,495万元。

  资金来源:资金由醴陵电子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周期:13个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13047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兴硅业”),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增资主体: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增资方式及金额:自有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资兴硅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至13,000万元。

  ● 本次增资系集团内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增资情况概述

  资兴硅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专业从事超白石英砂的生产与销售,以矿山开采、硅石精深加工为一体的生产经营模式。目前,资兴硅业已累计投入1.12亿元,拥有年产30万吨高品质超白石英砂加工生产线,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具有国内一流水平。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光电玻璃、高铝玻璃、特种陶瓷、耐磨材料及高级填料等领域,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为扎实推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持续保障公司下属生产基地的高品质硅砂的稳定供应,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资兴硅业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可充分改善资兴硅业的资本结构,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

  二、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年6月5日;

  3、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州门司镇(原兰市乡政府大院内一楼);

  4、法定代表人:周军;

  5、注册资本:6,000万元;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人造板、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人造板销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国家政策允许的矿产品、矿山物资设备、钢材销售;矿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石英岩开采及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兴硅业资产总额为13,381.89万元,负债总额为8,800.47万元,净资产为4,581.4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67.97万元,净利润394.3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资兴硅业资产总额为17,373.77万元,负债总额为12,594.24万元,净资产为4,779.53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52.04万元,净利润172.66万元(1-3月份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增资方案及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一) 增资方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资兴硅业增加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资兴硅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至13,000万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有资兴硅业100%股权。

  (二)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资兴硅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增资后,资兴硅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目的主要是为进一步加大公司对资源型企业的投资力度,确保资兴硅业持续稳定供应优质硅砂,并切实优化和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帮助搭建良好的融资平台,保障和满足资兴硅业后续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营运资金的需求,提升其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属于公司对内部全资企业之间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资兴硅业增资的事项,认为:

  (1)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当前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优化和改善资兴硅业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其的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其盈利能力,搭建良好融资平台,改善其融资空间,有利于保障和满足资兴硅业后续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营运资金的需求,确保其为公司郴州区域生产基地持续稳定供应优质原材料,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履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事项交易属于集团内部交易,定价合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风险分析

  1、公司本次对资兴硅业增资,政府产业政策的调整与变化,可能影响本次投资的进展。

  2、公司本次对资兴硅业的增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资兴硅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矿山扩界进度缓慢、矿山储量、品位不及预期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导致资兴硅业业务发展不顺利,从而出现亏损造成公司投资损失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附件

  1、 董事会决议;

  2、 资兴硅业营业执照;

  3、 资兴硅业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6

  债券代码:113047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13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拟对上述人员持有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合计3,146,760份进行收回。

  一、 持有人份额收回依据

  (一)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第八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三)~(七)项的相关规定。有关权益处置条款如下:

  1、持有人经过辞职审批程序辞职情形的,在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前,则取消持有人参与资格及所持份额;若如下情形发生在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后,则持有人所持份额及权益不作变动,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归属和分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2、持有人发生职务变动的情况的,发生在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前,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职务调整前后两个职位所对应的职位级别、职位考核要求、在职时间分别对其进行考核,计算其可归属的份额予以保留;若上述情况发生在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后,持有人所持份额及权益不作变动,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归属和分配。

  3、存在持有人利用职务之便选择本人的直系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做供应方或联营方,或者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为本人或他人从事谋利活动的;或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员工在任职期间,由于严重失职、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违反保密承诺、违反劳动合同等行为,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万元以上(以公司内审部门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情形的,取消持有人参与资格及所持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其所持份额已变现但尚未分配至个人账户的,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二)公司与持有人签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书》”)中约定了当持有人持有的(全部)部分不能归属或被取消的份额时,应由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决定收回,返还对应权益价款(按初始购买价格与市价之孰低值)给持有人,处置权益剩余的资金归公司方所有的相关内容。《认购协议书》亦约定了当持有人存在严重违纪违法情况的,还应取消持有人所持有的未变现的份额及持有人所持份额已变现但尚未分配至个人账户的现金收益等内容。

  二、 份额收回人员及数量

  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13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拟对上述人员持有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进行收回。

  1、薛宏见、贾立彬、李忠兵、王石纲、李继先、徐晖、章凯、李向阳、朱青龙、刘睿等10人,因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前已办理了离职手续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及所持全部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3,116,610份,其中:薛宏见80,325份、贾立彬642,600份、李忠兵160,650份、王石纲160,650份、李继先160,650份、徐晖160,650份、章凯160,650份、李向阳1,156,680份、朱青龙80,325份、刘睿353,430份。上述取消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2、曾小雯、刘清立、林群等3人,因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发生了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30,150份,其中:曾小雯9,243份、刘清立8,803份、林群12,104份。上述取消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综上,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上述13名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份额数量合计为3,146,760份。

  三、 收回份额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按照公司《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持有人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应返还持有人份额初始购买价格或出售该份额对应股票所获资金之孰低值,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

  1、薛宏见、贾立彬、李忠兵、王石纲、李继先、徐晖、章凯、李向阳、朱青龙等10人,被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收回的份额数量合计为3,116,610份,上述取消、收回的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1元/份*收回份额数量,或3.78元/股*收回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大于3.78元/股),上述9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预计为3,116,610元,其中:薛宏见80,325元、贾立彬642,600元、李忠兵160,650元、王石纲160,650元、李继先160,650元、徐晖160,650元、章凯160,650元、李向阳1,156,680元、朱青龙80,325元、刘睿353,430元。

  2、曾小雯、刘清立、林群等3人,被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收回的份额数量合计为30,150份,上述取消、收回的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1元/份*收回份额数量,或3.78元/股*收回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大于3.78元/股),上述3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预计为30,150元,其中曾小雯9,243元、刘清立8,803元、林群12,104元。

  综上,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上述13名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份额的价格为1元/份,或该部分份额对应股份的收回价格为3.78元/股。上述13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为3,146,760元。

  上述13人被取消、收回份额的应返款项,全部以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自有资金支付。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四、 本事宜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6月9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持有人份额进行收回。

  2、2021年6月9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收回上述部分持有人份额的事宜。

  3、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对部分持有人持有的上述份额(3,146,760 份)进行收回。

  五、 备查附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13047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权益归属的持股计划及份额数量: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86,631,831份。

  ??本次权益归属是根据公司业绩等多维指标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份额,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本次权益归属不会造成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股份性质的变化和股东权益变动。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整体安排,公司于2020年9月实施了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为及时做好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及权益归属工作,按照公司制定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认为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条件的条件已达成,拟同意按照《持股计划草案》进行相应的权益归属,情况如下:

  一、 纳入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的份额情况

  1、认购份额

  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共494人,实缴认购金额(份额)共计为89,778,591元(份,1元/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

  2、权益处置与调整

  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13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其持有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3,146,760份将被收回。具体如下:

  (1)薛宏见、贾立彬、李忠兵、王石纲、李继先、徐晖、章凯、李向阳、朱青龙、刘睿等10人,因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前已办理了离职手续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及所持全部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3,116,610份;曾小雯、刘清立、林群等3人,因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发生了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30,150份。

  (2)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3、纳入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的份额

  经上述权益处置与调整,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考核的持有人为484人,参与考核的份额为86,631,831份。

  二、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一)考核条件

  公司层面2020年度的整体财务考核指标如下:

  

  当上述基本的财务指标达成时,公司董事会将对多维的综合指标进行考核认定。多维的综合指标以公司“做大和做强”的战略目标为核心理念,结合公司业务的盈利能力、产品品质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经营、设备管理提升、能耗和环保指标提升,以及公司人才引进、风险控制、研发项目等方面的指标完成情况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并综合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综合指标核算公司整体业绩完成的百分比(A),并据此核算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X),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X),确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总数N(份)=本期可参与业绩考核的份额总数 × X。

  (二)考核结果

  1、基本的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CAC证审字[2021]0065号《审计报告》,公司基本的财务指标完成考核目标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情况。营业收入情况。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44亿元,2016-2018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76.41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2.44%,完成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目标。

  (2)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按照公司及相关对标企业数据计算,公司2020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79%,在同行业对标企业分位值为94.189,完成了不低于80分位值目标。

  经考核,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完成条件已达成。

  2、多维指标考核

  经结合公司业务的盈利能力、产品品质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经营、设备管理提升、能耗和环保指标提升,以及公司人才引进、风险控制、研发项目等方面的多维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的综合考核,2020年度公司整体业绩考核得分为90.94分。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根据上述综合指标考核公司整体业绩完成的结果,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符合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归属条件的条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为100%,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总数为86,631,831份。

  三、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一)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个人绩效考评分数为S(0≤S≤100),根据考评分数,将公司层面考核完成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归属的份额总数在持有人之间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第二步:个人绩效考核一次分配

  按照个人绩效考评分数S,调整各持有人计划归属的份额,调整系数如下表:

  

  第二步:第二步考核未能归属的份额,在持有人之间进行二次分配

  按照第二步的调整和分配原则,个人绩效考核分数低于100的持有人无法全部归属相应份额,该部分未能归属的份额,将在持有人之间进行二次分配。

  (二)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的持有人484人(10人已取消参与资格,共考核484人),并且所有持有人考核分数均在60分以上。484名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归属条件。主要情况如下:

  1、一次分配:经考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综合等级平均分为95.94分,以此归属的份额为82,528,221份,一次分配未能全部归属的份额4,103,610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总数86,631,831份的4.74%),进入二次分配。

  2、二次分配:按照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综合等级及其份额占比情况,将一次分配未归属份额4,103,610份经过二次分配,全部归属到位。

  四、 考核确认的各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情况

  经对2020年度公司层面业绩以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的综合考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484名持有人均符合归属条件。根据考核结果,同意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办理484名持有人对应份额86,631,831份的权益归属手续。

  1、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依据对公司层面的基本财务指标、多维指标的业绩考核已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份额合计为86,631,831份(本期持股计划各持有人参与考核的份额总数为86,631,831份,归属比例占参与考核份额的100%),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名下,其中监事王立勇先生归属366,044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0.4225%,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约86,265,787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99.5775%。

  2、依据《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 个月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才可根据持股人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能归属的份额为3,146,760份(系因违纪及离、降职人员被取消的份额),上述不符合归属条件的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五、 本事宜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6月9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同意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权益归属。

  2、2021年6月9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事宜。

  3、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事宜,归属份额86,631,831份。

  六、 备查附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13047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6月6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下午2: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增资,有益于改善其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盈利水平、融资能力,满足生产经营和后续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向资兴硅业增资。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王立勇先生因参加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13人(薛宏见、贾立彬、李忠兵、王石纲、李继先、徐晖、章凯、李向阳、朱青龙、刘睿、曾小雯、刘清立、林群),因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等原因,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进行收回。上述持有人名单无误,收回持股计划的数量和价格的确定依据充分。

  2、公司提出的本次部分持有人份额收回事宜,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本次部分持有人份额收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上述持有人份额3,146,760份进行收回,在锁定期满后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王立勇先生因参加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的议案》,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符合权益归属的持有人名单无误,考核依据,以及权益归属份额的数量和比例确定依据充分。

  2、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权益归属事宜。

  (四)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新建电子玻璃二期项目,有利于利用现有超薄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完善产品结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扩大旗滨在产品市场的竞争力。

  2、公司本次投资电子玻璃二期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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