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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及部分激励部分对象离职、退休、身故等原因,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70万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57,143,948股变更为555,136,9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557,143,948元减少到555,136,948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二、 修改公司章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 文刊将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2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何振亚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1.15%股份的股东何振亚先生在2021年6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09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2日

  至2021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8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1-02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6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及部分员工离职、退休、身故,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拟对80人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292.5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7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70万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57,143,948元人民币减少至555,136,948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 2021-02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7日通过邮件、短信、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韩宝荣、田常增、胡一元、王新生、独立董事朱莲美、季桥龙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杜彬、独立董事苗兆光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1-021)。

  公司董事韩宝荣先生、胡一元先生、田常增先生、王新生先生、杜彬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号:2021-02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拟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拟继续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继续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1-02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申请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6月3日,权益登记日2019年7月5日。本次申请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合计为72名,回购注销数量合计为200.70万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

  ●本次申请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9年6月3日,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7月5日。本次申请注销的股票期权涉及人数合计为80名,注销数量合计为292.575万份。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6月11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19年5月6日,动力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9年5月6日至5月15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以2019年6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13.75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29元/份;向符合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66.75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

  6、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000.00万元人民币及部分员工离职,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拟对84人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448.1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7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79.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注销的独立意见。

  7、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及部分员工离职、退休、身故,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拟对80人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292.5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7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注销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如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相应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公司决定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明细如下:

  

  注销股票期权明细如下:

  

  (2)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激励计划的处理”的规定,因激励对象离职、退休、身故等原因,公司决定回购注销7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55万股;同时注销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9.50万份。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为200.7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注销股票期权共计为292.575万份。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结果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200.70万股,注销股票期权共292.575万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57,143,948股变更为555,136,948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3、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6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13.75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29元/份;向符合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66.75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70万股,回购价格为2.64元/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为人民币529.848万元。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是因退休及身故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激励计划的处理”的规定应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存款利率计算得到的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故公司予以支付1.4636万元利息给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0.70万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及部分员工离职、退休、身故等原因,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拟对80人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292.5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7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注销上述80人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292.575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上述7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7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及部分员工离职、退休、身故等原因,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80人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292.5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7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70万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1-02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已实际为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50万元;

  本次为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已实际为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万元;

  本次为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已实际为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拟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拟继续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继续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雄县经济开发区西区京津人才家园(鑫城小区)A栋1-1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29MA0D2GJ8XN

  法定代表人:杜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仪器仪表、电源设备、储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电池的研发及销售(限外埠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者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充电服务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5年05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423室(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754671674

  法定代表人:田常增

  注册资本:25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电子产品所用接插件(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11B2号楼六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O1GD2J9K

  法定代表人:葛炳东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智能汽车的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新能源智能汽车整车及电辅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动机;生产(限外埠)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新能源智能汽车整车及电辅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动机;机动车充电桩充电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拟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具体权利义务依据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履行。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拟继续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综合授信,将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整。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继续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将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

  担保期限为上述保证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上述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权利义务依据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履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54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06%,除前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1-02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7日以邮件及通讯形式送达每位监事。

  (三)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玉洁召集和主持,吴永利、李勣出席。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

  (一) 审议《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叁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二) 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叁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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