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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监事会未提前 5 天通知全体监事,并认可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6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利平先生、徐杰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1子议案1:《关于选举张利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2.2子议案2:《关于选举徐杰锋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37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董事会未提前 5 天通知全体董事,并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6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黄江先生、张亦锋先生、辜诗涛先生、黄主先生、袁俊先生、瞿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子议案《关于选举黄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2子议案《关于选举张亦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3子议案《关于选举辜诗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4子议案《关于选举黄主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5子议案《关于选举袁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6子议案《关于选举瞿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6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江先生拟提名游海龙先生、瞿昊先生拟提名郭群女士、张利平先生拟提名郑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1子议案《关于选举游海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2子议案《关于选举郭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3子议案《关于选举郑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3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利扬芯片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9日

  至2021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2日刊登在指定报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1年6月28日(9:00-11:30;14:00-17:00),以信函(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6月28日17:00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3000

  联系电话/传真:0769-26382738/0769-26383266

  邮箱:ivan@leadyo.com   chenwx@leadyo.com

  联系人:辜诗涛、陈伟雄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34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6月21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9人,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江先生、瞿昊先生、张亦锋先生、辜诗涛先生、袁俊先生、黄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黄江先生提名游海龙先生、同意瞿昊先生提名郭群女士、同意张利平先生提名郑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郭群女士外,其他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郭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出具将参加最近一次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的承诺。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和了解有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专业经验等情况,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3人,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利平先生、徐杰锋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简历附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附件:

  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江先生

  黄江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2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东莞万江章治工业五金加工厂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东莞市鑫圆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5年4月任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扬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2月至今任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利扬芯片(香港)测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道滘)执行董事;2020年7月2日至今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东城)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上海芯丑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黄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41,343,8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瞿昊先生

  瞿昊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苏州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2005年4月任深圳市恒辉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5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合盛电子有限公司(香港)董事;2010年2月至2015年4月兼任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中山市晶宏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瞿昊先生持有公司6,918,4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主先生

  黄主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2月至2006年1月任大月精工(苏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副经理;2006年2月至2010年9月任东莞市捷丰电子厂经理;2010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行政副总。2014年12月至今任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黄主先生持有公司4,362,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俊先生

  袁俊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理工大学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专业,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阿尔法变频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泰瑞达(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芯片测试开发工程师;2021年4月至今任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责人;2021年4月至今任海南利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负责人。

  袁俊先生持有公司16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辜诗涛先生

  辜诗涛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4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东莞市鑫圆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扬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道滘)经理;2020年7月2日至今,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东城)监事;2010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辜诗涛先生持有公司1,097,4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亦锋先生

  张亦锋先生,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微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上海市电子学会会员。本科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MBA),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任科长;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任科长;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IC事业部总监;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珠海博雅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商务官、副总裁,兼任全资子公司四川泓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合肥博雅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中国集成电路检测与测试创新联盟理事、西电微电子行业校友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广东省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东莞市科技局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企业导师,获东莞市经营管理人才称号。2019年2月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亦锋先生持有公司47,408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群女士

  郭群女士,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4年9月至今,任职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任副教授。

  郭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文先生

  郑文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1年9月至今,任职于广州大学,任副教授。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游海龙先生

  游海龙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7年6月至今,任职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工业与系统工程学院,任博士后;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成都知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宁波市锐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西安国微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游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利平先生

  张利平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1年8月至1993年5月,就职于台湾茂矽半导体公司深圳办事处,任助理工程师;1993年6月至1995年5月,就职于香港华智半导体工厂,任操作工;1995年6月至1998年10月,就职于深圳茂联电子有限公司,任业务员;1998年12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深圳市申亚达电子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4年6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深圳市智科电子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深圳市智科电子有限公司,任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至今,就职于佰润科技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星城中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利平先生持有公司6,818,4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杰锋先生

  徐杰锋先生,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6月至今任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业务员;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徐杰锋先生持有公司3,85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3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21年6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邓先学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2日

  附件:

  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邓先学先生

  邓先学先生,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外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2000年6月至2004年2月任东莞市时唛特电器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04年2月至2009年3月任标准志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2009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人事总监;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邓先学先生持有公司15,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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