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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6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董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4、《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1-01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6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锐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监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1-013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3,8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132,692.39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67,307.6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ZB10554号)。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5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据此已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的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7,504,731.64元。

  由上,截至2021年6月11日,公司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7,766.73万元,其中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未来资金使用需求测算情况,短期内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另一方面,公司目前生产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

  鉴于此,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使用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也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需要及时按需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决策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指引要求,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全票赞成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通线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1-01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华通线缆(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占出资比例的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华通线缆(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二)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三)注册地区:北京市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六)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出资

  (七)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贸易;普通货运;国内、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电线电缆及辅材、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橡胶制品、制管、五金、电子产品、电工电料、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油田用化学制剂销售与专业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开拓新市场,提升综合竞争力。

  四、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资金,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经营业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将起到促进作用。

  六、备查文件

  1、《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1-01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9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9日

  至2021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6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卡账户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已发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代为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登记方法: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3:20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6月29日下午13:20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4、 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063300

  5、 联系人:王腾、杨家坤

  联系电话:0315-5091121

  传真号码:0315-5099637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1-015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华通国际(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国际”)

  增资金额:1500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及经营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增资的基本情况

  华通国际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为了满足华通国际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其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对华通国际增资15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华通国际注册资本由1000万美元增加至2500万美元,其股权结构不变。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华通国际(亚太)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三)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四)公司住所地:香港新界元朗洪水桥田厦路123A

  (五)公司董事:张书军

  (六)成立日期:2014年6月26日

  (七)经营范围:香港公司法律禁止经营项目之外的所有其他业务

  (八)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以上2020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华通国际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华通国际的资本实力,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亦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华通国际的管理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降低经营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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