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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1-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试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群工作部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党建工作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公司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意成立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成立后,公司共设立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投资部、证券部、运营管理部、环保合规部、采购管理部、销售部、审计部、技术发展部、党群工作部和废家电事业部等14个部门。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1-05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清”)持有公司股份62,549,6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0%;本次质押后,广东华清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60,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5.9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2%。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清、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5,684,4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82%;本次股份质押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332,505,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7.1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4%。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接到股东广东华清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⒈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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