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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市场监督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公司章程修订为准。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 东网             公告编号:2021-062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广陆”)于2018年5月28日与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漓江合作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金额245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3年。公司以灵川县定江镇长丰路27号(地号:GB00022)1#办公楼、食堂的不动产做抵押担保,且为该笔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第一大股东彭朋先生及公司董事彭敏女士为该项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贷款期间,桂林广陆共计归还贷款本金1050万元人民币,尚有贷款本金余额1400万元人民币。上述银行贷款已于2021年5月28日到期。

  现经与漓江合作银行沟通协商,漓江合作银行同意对剩余贷款1400万元展期一年,原先提供的抵押及保证担保顺延。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及2021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桂林广陆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所以该议案涉及的1400万元的担保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贷款展期的影响

  本次贷款展期基于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缓解全资子公司资金压力,更好的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开展。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63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点45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至2021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万寿南路9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万寿南路999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三)会议联系人:王宋琪

  联系电话:0513-69880410

  联系传真:0513-6988041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回 执

  截至2021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6月30日上午9:15至 2021年6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60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6月11日下午15点30分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洪志国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共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推选洪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长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洪志国先生简历如下:

  洪志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自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拥有丰富的会计、审计、咨询服务经验,长期从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审计及咨询服务。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合伙人。2019年7月9日被补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21年5月21日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洪志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洪志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59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6月11日下午13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陈斌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选张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张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选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守忠先生、寿祺先生、陈斌先生,其中陈守忠先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张群先生、彭敏女士、陈斌先生,其中张群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陈守忠先生、丁建安先生、张群先生,其中陈守忠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守忠先生、丁建安先生、张群先生,其中陈守忠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经营范围变更前: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房地产咨询;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软件开发;数控机床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变更后: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软件开发;数控机床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与本次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有关的具体事宜。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以桂林市市场监管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市场监督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

  上述修改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广陆”)与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漓江合作银行”)于2018年5月28日签署2450万元借款协议,贷款期限为3年。公司以灵川县定江镇长丰路27号(地号:GB00022)1#办公楼、食堂的不动产做抵押担保,且为该笔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间,桂林广陆共计归还贷款本金1050万元人民币,尚有贷款本金余额1400万元人民币。上述银行贷款已于2021年5月28日到期。

  现经与漓江合作银行沟通协商,漓江合作银行同意对剩余贷款1400万元展期一年。原先提供的抵押及保证担保顺延。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及2021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桂林广陆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所以该议案涉及的1400万元的担保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谨定于2021年6月30日下午14点45分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如皋市万寿南路999号准时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1、 张群先生的简历

  张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9年,中共党员,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南通好青年,如皋市五一劳动奖章。曾任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团委副书记、工程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集团工程运营管理中心副总、集团董事。2019年3月13日聘任为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29日补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19年6月18日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2021年5月21日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张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张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张群先生于2020年1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张群先生被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于3万元罚款。除上述所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陈守忠先生简历

  陈守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3年,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1984年6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并留校任教;1984年至1987年,中央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工作;1987年至1997年,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农财教研室和企业财务教研室工作;1997年至2003年,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副教授兼系副主任;2003年12月至今,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2019年3月29日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5月21日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守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守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陈守忠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 寿祺先生简历

  寿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经济学硕士,CFA资格持证人、CAIA资格持证人。曾任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讲师、汇丰私人银行助理副总裁、华光资本投资经理,2011年10月至今,在时机资本集团SkyboundCapital任全球投资总监,现兼任CAIA协会香港分会理事。2018年3月1日换届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5月21日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寿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寿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寿祺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 丁建安先生简历

  丁建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9年,农工民主党党员,法学博士,副教授,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尚未执业)。2004年7月,在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后,赴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现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2006年9月,重返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09年7月,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同年8月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任教;2014年获聘副教授职称;2019年起,兼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2020年12月29日被补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5月21日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丁建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建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丁建安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彭敏女士简历

  彭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起在公司分别任人力资源部、综合部部长职务、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5月21日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彭敏女士的父亲彭朋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彭朋先生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7,853,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彭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920股。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彭敏女士于2020年1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彭敏女士被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于5万元罚款。此外,彭敏女士因为其父亲彭朋先生债务提供担保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除上述所述,彭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彭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 陈斌先生简历

  陈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1996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农垦分行工作;2006年在深圳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工作;2007在中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担任CEO助理兼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12年在吉林康瑞再生医学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6年在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2019年在宁波荣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总监;2020年2月在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0年12月28日被聘为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21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陈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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