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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因该文件部分内容涉及的比例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内容为: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确认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865,9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3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现更正为: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确认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865,9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更正后的《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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