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瑞的通知,获悉吴瑞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展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吴相君、吴瑞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吴瑞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上述质押展期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吴瑞女士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513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详见公司2020年9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2021年6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发行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发行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6月15日,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已经全额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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