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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1-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解决总部综合办公、未来研发规模、人员规模快速增长对场地的需求,于2021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李子园科创大楼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李子园科创大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1年6月10日,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挂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公司竞拍取得了金华市药检局西侧、丹溪东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为6,159.97平方米,并签署相关的《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一、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6月1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位于金华市药检局西侧、丹溪东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成交确认书。并于2021年6月16日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7032021A21025。

  二、合同主要条款

  1. 合同双方

  出让人: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 土地位置:金华市药检局西侧、丹溪东路以北地块;

  3. 土地面积: 6,159.97平方米;

  4.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5. 出让年限:40年(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6. 容积率:2.0 ≤容积率≤ 2.5;

  7. 土地价格:人民币32,056,483.88元;

  8.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9. 权利性质:出让。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有利于强化公司竞争优势,促进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资金全部来源于李子园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但项目的实施会因国家政策调整、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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