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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依法变价减持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将被依法变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部分高管、核心员工合伙设立的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新旺兆”)持有公司股份17,922,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因前海新旺兆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借款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在执行过程中将依法变价被执行人前海新旺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922,928股股票。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前海新旺兆持有的公司股份17,922,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已全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完毕。本次依法变价后,前海新旺兆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依法变价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继中先生持有前海新旺兆16.67%的股份;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郭健先生持有前海新旺兆20%的股份;董事李化春先生持有前海新旺兆6.67%的股份;职工代表董事吴俊峰先生持有前海新旺兆1.67%的股份。本次依法变价后,上述人员不再间接通过前海新旺兆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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