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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1-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18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的通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支持尤夫股份进入预重整程序的函》,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并同意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案号为(2021)浙05民诉前调26号。

  二、进入预重整程序对公司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及经营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并成功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化解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业绩表现。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顺利实施重整、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业绩表现。如果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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