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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下转C8版)

  股票简称:纳微科技                                   股票代码:688690

  

  (苏州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特别提示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2021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上市公告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内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前5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6)。截止2021年6月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36倍。公司本次发行的市盈率如下:

  (1)45.4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9.5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1.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4.4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8.07元/股对应的本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51.04倍,高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平均市盈率水平,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014.5948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3,556.1783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887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下游应用特点对发行人经营影响分析

  1、发行人所处的色谱填料/层析介质行业国内市场规模有限,外资企业占比高,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根据MarketsandMarketsTM统计,2018年全球色谱填料行业市场规模为19.78亿美元,预计2019年市场规模为21.18亿美元,2024年全球市场规模将增长至29.93亿美元,2019年-2024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16%。其中,2018年中国色谱填料行业市场规模为1.12亿美元,预计2019年市场规模为1.25亿美元,2024年中国市场规模将增长至2.13亿美元,2019年-2024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30%。虽然预计未来中国色谱填料市场增速高于全球市场增速,但是目前中国色谱填料行业市场规模仍然整体偏小。

  此外,公司所处的色谱填料/层析介质行业长期以来一直被国际大型科技公司垄断。在生物大分子分离纯化领域,GE Healthcare、Tosoh、Bio-Rad等大型跨国科技公司是色谱填料的主要市场参与者,根据MarketsandMarketsTM统计,上述三家公司2018年度全球市场占有率达50%。除上述企业外,其他市场占有率略小的供应商也均为Merck、Danaher、Agilent等大型跨国科技公司;在中小分子分离纯化及分析检测领域,日本Osaka Soda(原名Daiso)、Fuji及瑞典Kromasil为主要生产厂家,产品主要为以硅胶色谱填料为代表的无机色谱填料。上述主要市场参与者均为具有数十年经营记录的跨国企业,业务网络覆盖主流国际市场,在产品技术方面,除长期专注于材料领域之外,更是进一步形成了覆盖生命科学、医疗保健、分析化学等多领域的丰富产品组合,具有较为可观的经营规模。公司所处的色谱填料/层析介质行业总体呈现外资企业占比高的特点。

  公司作为后来者,较之竞争对手少则数十亿人民币、多则数十亿美元的业务收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相对较小,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同时,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应用还需要供需双方在分离纯化工艺优化方面展开深入合作,需要下游制药客户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应用方案充分信任。与GE Healthcare等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资金实力、销售网络、品牌影响力、市场声誉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距,使得公司的产品在进口替代过程中始终处于劣势,也对公司的产品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公司所处的色谱填料/层析介质行业面临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集中在生物医药领域,受生物医药领域发展状况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色谱填料和层析介质等产品及相关服务集中在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应用于生物制药客户生产环节下游的分离纯化。报告期内,公司生物医药类产品和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71.24%、76.76%和83.64%,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现状包括市场规模和增速、发展方向以及行业监管政策等都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例如,近年来国家推出的“医保控费”和“带量采购”等政策,可能影响公司生物医药客户的研发需求和生产需求,并形成一定的药品价格降价压力,进而影响到其对公司色谱填料/层析介质产品的采购需求和采购价格;针对仿制药推出的“一致性评价”政策以及监管部门对药品质量和杂质控制要求趋严,带来生物医药客户对公司色谱填料/层析介质产品的质量要求同步提高,可能导致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提高。因此,发行人业务主要集中在生物医药领域,存在受医药行业发展状况影响较大的风险。

  3、公司产品认证周期较长,客户采购间隔时间较长、变动较大的特点

  分离纯化是单克隆抗体、融合蛋白、疫苗、胰岛素、多肽等生物药的核心生产环节,直接决定了药品的纯度和质量,也是主要生产成本所在,而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微球是分离纯化环节的核心材料。

  按照我国药品生产监管规范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产品获批时需要报备相关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厂家,若更换相关供应商,需对更换后的产品进行试产、测试并在药监局履行相关变更程序,替代成本较高,客户对于色谱填料及层析介质供应商的黏性较强。上述产品应用特点使得公司作为市场新兴参与者,需要结合医药企业客户的日常生产排期、产能扩张规划等因素,经过较长时间的方案论证、产品导入、变更备案等环节,才能最终完成替代,整个替代过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生物医药市场拓展进度存在不达预期风险,将直接影响到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趋势。

  此外,客户在研产品的研发进度和最终结果对公司产品的最终需求也将产生直接影响。一方面,对于在研项目,公司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波动较为明显,采购频率较低,间隔时间较长,引致公司主要客户产生波动;另一方面,若客户在研产品或项目研发进度或效果不及预期,会停止继续采购公司的产品,给公司销售收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带来波动。上述客户变动和收入波动均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生产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重要专有技术被剽窃或复制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色谱填料/层析介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长期被国际大型科技公司垄断。作为后发国产厂商,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并参与市场竞争,凭借技术及产品的相对优势赢得市场份额。对于具有重要商业意义的核心技术,公司通过专利申请和技术秘密等方法进行保护,但仍可能存在知识产权被侵害或保护不充分的风险。若出现第三方侵犯公司专利与专有技术,或公司员工泄露重要技术秘密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损,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部分原材料向单一供应商采购的风险

  由于公司高性能微球材料的主要应用领域为生物制药行业,其生产制备对技术稳定性与原材料质量要求较高,下游部分生物制药客户亦会要求公司及时向其报备原材料更换信息。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为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针对部分原材料采取集中采购策略,以获得价格优惠,因此存在单一供应商采购情形。若单一采购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出现问题,公司需向其他备选供应商进行采购,必要时重新进行产品验证程序,可能导致短期内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提高,对产品生产进度与销售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陈荣华未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江必旺作出的权益补偿安排予以确认,但是江必旺对其补偿之发行人股份已经进行提存公证,陈荣华对相关事项可能存在争议

  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深圳纳微发展过程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江必旺与陈荣华、宋功友、胡维德、黄立军、宋怀海、孙柏林等深圳纳微自然人股东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权益安排,前述自然人股东约定按照各方在深圳纳微的持股比例,享有江必旺所持公司股权对应的权益。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江必旺已解除与宋功友、胡维德、黄立军、宋怀海、孙柏林五位自然人股东的特殊权益安排。为感谢陈荣华对公司和深圳纳微发展的历史贡献,并完成公司股权权属清晰的确认工作,江必旺表示愿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47.92万股股份无偿转让给陈荣华,但是陈荣华未对前述权益补偿安排作出回应;为了不影响公司上市工作安排,2019年12月,江必旺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47.92万股股份转让给陈荣姬(陈荣华之姐)控制的苏州纳合,并确认该部分股份对应的权益归属陈荣华所有。未来陈荣华接受前述权益补偿安排时,陈荣姬亦会将苏州纳合及苏州纳合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全部经济利益无偿转让给陈荣华。

  从保护陈荣华利益的角度出发,并为确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必旺、陈荣姬所持公司股份权属清晰,2020年10月江必旺、陈荣姬及苏州纳合对苏州纳合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提存公证。2020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出具(2020)苏苏中新证字第10238号《公证书》,确认自该提存公证书出具之日起,苏州纳合所持发行人股份归属于陈荣华所有。因此,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陈荣华未对前述权益补偿安排予以确认,但是江必旺对其补偿之发行人股份已经进行提存公证,陈荣华对相关事项可能存在争议。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纳微及实际控制人江必旺、陈荣姬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他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前述权益补偿安排亦不会对发行人实际控制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2021年一季度财务信息与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3月合并利润表、2021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但已由容诚会计师审阅,并于2021年5月7日出具了《审阅报告》(容诚审字[2021]201Z0109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5,374.24万元,负债总额为9,242.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55,962.65万元。2021年1-3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654.04万元,较2020年1-3月增长161.3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5.50万元,较2020年1-3月增长497.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32.68万元,较2020年1-3月增长1,000.01%。公司全年净利润增幅大于收入增幅,主要系高毛利产品收入占比提高,以及公司营运效率提升,期间费用率降低所致。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信息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2021年1-6月预计经营情况

  结合公司当期经营状况及在手订单情况,预计公司2021年1-6月可实现营业收入14,200万元至15,600万元,较2020年1-6月增长81.46%-99.35%;预计2021年1-6月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900万元至5,400万元,较2020年1-6月增长105.46%-126.43%;预计2021年1-6月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200万元至4,600万元,较2020年1-6月增长110.97%-131.07%。

  上述2021年1-6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5号文注册同意,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62号文批准。根据纳微科技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纳微科技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纳微科技A股股本为40,014.5948万股,其中3,556.1783万股于2021年6月23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纳微科技”,证券代码为“688690”。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2、上市时间:2021年6月23日

  3、股票简称:纳微科技,扩位简称:纳微科技

  4、股票代码:688690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0,014.5948万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4,4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556.1783万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6,458.4165万股

  9、本次发行向参与本次配售的2名战略投资者配售合计660.00万股股份,其中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认购220.00万股、中金公司纳微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纳微员工资管计划”)认购440.00万股。

  10、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如下:

  11、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战略投资者中证投资持有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纳微员工资管计划持有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529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83.8217万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13、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4、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规定,选取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本次发行定价为每股8.07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40,014.5948万元,由此计算发行市值为32.29亿元,不低于10亿元。2019年和2020年,发行人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342.61万元和7,269.2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12.80万元和6,327.29万元)。2020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20,499.29万元。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本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深圳纳微直接持有发行人7,809.6992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1.92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深圳纳微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深圳纳微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必旺先生和陈荣姬女士,江必旺先生和陈荣姬女士系夫妻关系。江必旺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18.1518%的股份,并通过深圳纳微、苏州纳研和苏州纳卓间接控制公司33.9319%的股份;陈荣姬女士系公司副总经理,通过苏州纳卓间接持有公司0.9603%股份并通过苏州纳合间接持有公司2.6452%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江必旺对陈荣华进行权益补偿之股份,并已在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进行提存公证)。因此,江必旺和陈荣姬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52.0837%股份(未计入苏州纳合所持股份)。

  江必旺先生和陈荣姬女士的基本情况如下:

  江必旺先生,1965年8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其美国护照号码为53116****。

  陈荣姬女士,1967年12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其美国护照号码为53116****。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江必旺、陈荣姬和林生跃。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1、直接持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江必旺直接持有公司6,464.683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1518%,限售期限为36个月;公司董事胡维德直接持有公司2,008.908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6407%,限售期限为12个月。除前述直接持股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间接持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1:陈荣姬持有苏州纳合100%股权,苏州纳合所持发行人股份系江必旺对陈荣华(陈荣姬之弟)进行权益补偿之股份,该部分股份已进行提存公证。苏州纳合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限售期限为36个月;

  注2:陈荣华、陈荣光和陈秀金通过深圳纳微、苏州纳研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深圳纳微、苏州纳研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限售期限为36个月。

  3、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陈荣姬通过苏州纳合间接持有发行人2.6452%股份,苏州纳合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必旺对陈荣华进行权益补偿设立之企业,苏州纳合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权益归属陈荣华所有,该部分股份亦已进行提存公证。未来陈荣华接受江必旺权益补偿安排时,陈荣姬承诺将苏州纳合及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全部经济利益无偿转让给陈荣华。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他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4、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公司自设立起,共成立了两个员工持股平台:苏州纳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纳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个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苏州纳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均为江必旺。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一)苏州纳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发行前,苏州纳研直接持有发行人2,850.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023%,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苏州纳研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邵宏伟于2018年4月从发行人处离职;张彦辉于2021年3月从发行人处离职,并与苏州纳百签署《出资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苏州纳研0.84万元出资份额转回给苏州纳百,前述出资份额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苏州纳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发行前,苏州纳卓直接持有发行人1,425.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012%,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其基本情况如下:

  (下转C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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