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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吴耀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吴耀华先生、朱玲女士、马建春女士,其中吴耀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张小艺女士、王玉燕女士、朱玲女士,其中王玉燕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建春女士、王玉燕女士、张小艺女士,其中马建春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吴耀华先生、朱玲女士、王玉燕女士,其中朱玲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朱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孙东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1、总经理:张小艺女士

  2、副总经理:蒋霞先生

  3、财务负责人:董新军先生

  4、董事会秘书:董新军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新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韩梅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9层

  办公室电话: 0531-88876633-1981

  邮箱: zhengquanbu @blueswords.com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吴耀华: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 年9月至1991年6月就读于山东大学并取得硕士学位;1991年7月至1993年8月于山东大学任教;1993 年9月至1996年6月就读于清华大学金属塑性加工专业并取得工学博士学位;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于山东大学任教;1999年9月至今就职于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3月至2011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发表期刊、论文80余篇,其中20余篇被SCI、EI收录;2006年当选第四届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2007年获得国家人事部和物流采购联合会颁发的“物流劳动模范”。

  张小艺:女,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9月至2005年12月就读山东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00年7月担任公司系统集成部部长;2000年7月至2011年6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蒋霞: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83年7月至1989年5月担任潍坊玻璃纸厂主管;1989年6月至2000年1月历任中国轻骑集团发动机厂设备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2000年2月至2001年6月担任山东明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9年4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董新军:男,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94年9月至2009年12月,担任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12年2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四部高级项目经理;2012年12月至2014年2月,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担任山东信合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朱玲:女,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1989年7月至1994年9月就职于山东省税务局;1994年9月至2000年1月,担任山东省国税局法规处主任科员;2000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山东振鲁税务师事务所所长;2010年12月至2020年3月,历任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6年11月至今,担任山东立信德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山东名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名瑞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马建春:女,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6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6年7月至2001年7月之间就职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就读博士;2004年7月至2011年11月,历任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2011年12月至2016年4月历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2016年4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玉燕:女,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3月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科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8年6月至2012年7月历任山东财政学院讲师、副教授;2010年5月至2013年11月就职于山东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2012年7月至今历任山东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东云:女,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就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硕士专业获硕士学位。1997年7月至2001年4月,任济南三友气动工具制造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5月至今,历任济南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创业投资部高级经理、投资管理部主任等职;201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韩 梅:女,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深圳市海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赛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今任职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8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赵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赵伟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伟:男,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7年5月至今在公司综合管理部任职,主要负责公司行政管理相关事务。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9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孙东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选举孙东云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东云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耀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董新军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8、9、10.00、11.0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依见、裴礼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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