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1-03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就股权估值做出判决。
?本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子公司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原告Kiri公司要求盛达公司按照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允价值,收购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现法院判决截至估值日(2018 年7月3日)该部分股权最终估值为4.816 亿美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主要系德司达公司两方股东Kiri公司与盛达公司之间关于股权收购的诉讼,不会对德司达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年6月26日,原告Kiri Industries Limited(简称:Kiri公司)在新加坡共和国高等法院向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简称:盛达公司)及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简称:德司达公司)提起诉讼,起诉状的主要内容:Kiri公司指控盛达公司作为德司达公司的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在德司达公司的事务中一直采取压迫Kiri公司的态度,并且/或者漠视Kiri公司作为德司达公司股东的利益。鉴于上述原因,Kiri公司要求盛达公司按照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允值,收购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若未能达成收购,则Kiri公司将寻求一项法庭命令,要求对德司达公司进行清算。
2018年7月3日,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书》[2018] SGHC(I) 06号,法院判决盛达公司按照认可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允价值,收购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
2018年8月1日新加坡共和国上诉法院正式受理盛达公司和德司达公司提出的上诉申请。
上述诉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6-078号)、《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32号)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37号)。
二、本次诉讼判决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2021] SGHC(I) 6,法院判决截至估值日(2018 年7月3日),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最终估值为4.816 亿美元。
三、本次诉讼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仅为判决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的最终估值,盛达公司将向新加坡共和国上诉法院提起上诉,若有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诉讼主要系德司达公司两方股东Kiri公司与盛达公司之间关于股权收购的诉讼,不会对德司达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2021] SGHC(I) 6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