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1-052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46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12日分别披露了《康美药业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5、临2021-047、临2021-05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中所述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本次《问询函》涉及内容较多,相关工作量大,且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为切实稳妥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再次延期2个交易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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