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8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其他应收款”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其他应收款”之“其他应收款”之“(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1、固定资产”之“项目列示”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0、“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1、固定资产”之“固定资产”之“(1).固定资产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1、“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0、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之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2、“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其他非流动资产”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9、盈余公积”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4、“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0、未分配利润”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15、“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更正前: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经公司自查,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核实确认,2019年度至2020年度,松炀资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通过预付设备供应商款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391,987,500.00元。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松炀资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通过预付设备供应商款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06,384,400.00元,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更正如下:
追溯调增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207,440,607.86元,调减“固定资产”项目8,835,400.00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197,549,000.00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162,227.68元,调增“盈余公积”项目86,550.64元,调增“未分配利润”项目807,429.54元。
追溯调减2019年度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1,056,207.86元,调增“所得税费用”项目162,227.68元。
(1)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①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
② 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
③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影响
(2)2019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
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
②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影响
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影响
16、“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8、其他”
更正前: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 □不适用
(1)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核实确认,2019年度公司累计向设备经销商支付设备采购款206,384,400.00元,实质上构成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占用公司资金事项。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累计向设备经销商支付设备采购款206,384,400.00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于上述占用资金期末余额已在“其他应收款”列示。
17、“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2、其他应收款”之“项目列示”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8、“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2、其他应收款”之“(2). 按款项性质分类”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版)》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版)》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工作,提高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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