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1-053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林朝强、伍骏、徐文妮出席现场会议,董事马鸿、廖岗岩、古上、独立董事许成富、周世权、王珈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内部管理职能调整的需要,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
关联董事古上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54:关于变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1-054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本次变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管理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广州高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供应链”)采购原材料,预计该项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0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09: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现由于公司内部管理职能的调整,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该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供应链管理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易达供应链”),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高特供应链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含税金额13,699.96万元;供应链管理公司与高特供应链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古上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广州高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 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号422房
4、法定代表人:古上
5、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1日
7、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旧车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石棉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鲜肉零售;鲜肉批发;茶具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粮油仓储服务;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手推车辆及牲畜牵引车辆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生鲜乳收购;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特供应链的控股股东为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集团”),而高新区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基于高新区集团为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的谨慎考虑,将高特供应链视同为公司关联法人。
9、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高特供应链总资产8,465.05万元,净资产7,990.90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8,642.43万元,净利润56.87万元。
10、 履约能力分析
高特供应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查询,高特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美易达供应链与高特供应链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同类供应商的供货价格来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高于或低于同业定价标准的情况。
2、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美易达供应链向高特供应链采购原材料,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在该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参照市场定价与高特供应链协商制定交易价格,按照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具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特供应链的控股股东高新区集团是广州开发区综合实力领先的大型国企,具有丰富的资源优势和雄厚的资金实力,能够为高特供应链业务的发展提供资源和资金方面的有力支持。公司及美易达供应链与高特供应链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强化提升公司的区域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发展。
公司及美易达供应链与高特供应链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变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是由于公司内部管理职能的调整,除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外,原日常关联交易的其它内容未发生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内部管理职能的调整。除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外,原日常关联交易的其它内容未发生改变,变更后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变更。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是由于公司内部管理职能的调整,除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外,原日常关联交易的其它内容未发生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变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