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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商业”)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7,954万元。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348,960.55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香江商业公司的发展需要,香江商业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贷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1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216,51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6年09月04日

  3、 营业期限:1996年09月04日至2036年9月4日

  4、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5号2栋406

  5、 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6、 注册资本:人民币16,500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柜台出租;供应链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不含限制项目);仓储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8、 与上市公司关系:香江控股持有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9、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03月31日,资产总额为4,070,910,528.64元,负债总额为3,187,288,100.19元,净资产为883,622,428.45元,2021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154,164,253.0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额度贷款合同》

  (1)合同方:香江商业(借款人)、广发银行(贷款人)

  (2)融资额度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3)额度有效期:每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广发银行(债权人)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最高额抵押合同》

  (1)合同方:新乡市光彩大市场置业有限公司(抵押人)、广发银行(抵押权人)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3)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为实现债权、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抵押物:抵押人自持的物业财产

  (5)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香江商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8,960.55万元,其中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1,763.81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28%;为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196.74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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