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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宜文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慧、独立董事叶显根、独立董事郑峰、独立董事顾伟驷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1,217,714.4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99,777.36元,共计174,017,491.80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南区,一期项目用地北侧,南沙河以西、鹭海路以东区块,用地面积约82.51亩(具体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用地,解决公司建设高端水泵等项目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相关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节能泵业务未来的发展和规划,本次在竞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节能泵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包括前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购置款),项目名称和建设周期等内容最终以相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行蓉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南区购买约82.51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的战略发展用地,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并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南区投资建设节能泵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31号)同意注册,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2,472,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1,254,285.5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71,217,714.4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24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12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8,988.25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募集资金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切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与监督,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福泵业”)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1,217,714.4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99,777.36元,共计174,017,491.80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31号)同意注册。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2,472,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1,254,285.5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71,217,714.4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24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5月19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共计人民币239,498,793.40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171,217,714.4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截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2,799,777.36 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 2,799,777.36 元,拟置换募投项目为年产 120 万台水泵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319 号),截至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239,498,793.40 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799,777.36 元,共计242,298,570.76 元。

  本次拟置换金额合计 174,017,491.80 元,本次置换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置换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系用于支付剩余发行费用。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无法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其他途径自筹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1,217,714.4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99,777.36元,共计174,017,491.80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319 号)认为:泰福泵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泰福泵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次置换议案己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梁永兵先生的辞职报告。梁永兵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梁永兵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梁永兵先生辞去财务总监的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梁永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梁永兵先生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永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温岭市益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梁永兵先生的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至2023年09月28日。梁永兵先生辞去职务后,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作出的承诺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二、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宜文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朱国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朱国庆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朱国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CPA)、资产评估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税务师、会计师,2009年7月至2015年2月任上海鸿盛港泰海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浙江大发齿轮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浙江天智财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任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2021年6月任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上海天智惠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朱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及3.2.5条所列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完成后的后续投资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南区,一期项目用地北侧,南沙河以西、鹭海路以东区块,用地面积约82.51亩(具体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用地,解决公司建设高端水泵等项目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相关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的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名称: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地块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南区,一期项目用地北侧,南沙河以西、鹭海路以东区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 通用设备制造业,使用类型为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用地面积约82.51亩(具体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预计出让总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最终购买价格以公司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签订的协议为准)。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与相关部门签署任何协议。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并随着公司相关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的战略发展用地,可以有效的解决公司建设高端水泵等项目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相关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此外,本次拟购买地块临近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场所,可以充分利用与现有场所的集群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对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完成后的后续投资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后续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作为战略发展用地,程序合法有效,可实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适当,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南区购买约82.51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的战略发展用地,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所在地块可能在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南区,一期项目用地北侧,南沙河以西、鹭海路以东区块,用地面积约82.51亩(具体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用地,解决公司建设高端水泵等项目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相关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司于上述会议分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基于公司节能泵业务未来的发展和规划,本次在竞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节能泵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投资事项”),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包括前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购置款),项目名称和建设周期等内容最终以相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浙江省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浙江省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我国大力提倡节能减排:推广节能技术,采取措施提高太阳能、水力、风力、及核能的利用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逐步减少矿物燃料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水泵为液体提供动能,其本身也消耗大量能量,包括水泵在内的泵类产品的能源消耗达到了总能耗的 15%-20%,水泵节能对节能减排意义重大。全球正在经历着长期的能源转型阶段,节约能源、高效利用能源是现代制造业的发展方向,将不断推进水泵行业向节能、环保方向发展。同时,随着国家节能环保相关政策的稳步推进,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将永磁同步电机等高效节能电机技术和设备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之“高效节能产业”,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节能泵”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节能泵符合水泵行业高效、节能、环保的发展趋势,市场前景良好。

  (二)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

  近年来,公司节能泵业务增长迅速,公司应势调整组织架构,组建了节能泵事业部,节能泵事业部是一支具备水泵设计、管理、生产等方面能力的专业团队,已经拥有了十余年的研发经验,节能泵设计和研发难点主要体现于电机能耗的节省以及清洁能源供应两方面。一方面,公司率先将永磁同步电机用于水泵产品,永磁同步电机需相应的控制技术匹配,同时,该电机适用的电压范围较普通的异步电机更宽,最高转速是传统异步电机的数倍,因此须设计与之相匹配的水力模型以实现更高的工作效率,如果水力模型与电机不匹配,将导致水泵性能下降、烧机等情形;另一方面,将太阳能清洁能源应用到水泵是实现水泵节能环保的有效途径,太阳能水泵系统涉及光、机、电、计算机控制等多领域,太阳能电池呈非线性特点,输出电压和电流不仅取决于本身的性能参数,与日照强度、工作温度及负载特性等因素均相关,太阳能水泵的设计须考虑系统各部件之间的匹配,使系统的效率最高,运行稳定、可靠。

  公司通过永磁同步电机设计技术、太阳能水泵控制技术等节能环保新技术运用于水泵产品,实现了节能泵产品的量产和销售,节能泵符合行业高效、节能、环保的发展趋势。目前,公司还通过智能控制器开发技术,在节能泵的永磁同步电机上搭载智能控制器、显示屏组成高度智能化的节能泵,实现实时监测和控制水泵扬程、流量、功率、转速、效率等参数的运行情况,使节能泵更智能化。以公司生产的100QJD8-32-1.5节能泵为例,该型号产品效率达65.41%,较国家标准的53%更高(数据来源于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4W180097)。

  (三)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

  基于公司节能泵业务未来的发展和规划,本次在竞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节能泵生产项目,项目名称和建设周期等内容最终以相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

  建设节能泵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包括前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购置款)。建设地块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南区,一期项目用地北侧,南沙河以西、鹭海路以东区块,用地面积约82.51亩(具体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容积率大于1.3,预计27个月内竣工,30个月内投产。(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信息最终以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或文件、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所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提高公司在节能泵生产领域的生产能力,扩大有效产能,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同时,产能的扩张有利于建立规模优势,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则会相应得到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节能泵市场和战略规划实施,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投资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建立规模优势,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适当,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并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南区投资建设节能泵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1年7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6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陈宜文先生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宜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6,625,000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150,000股,通过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17,100,000股,通过温岭市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票1,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34%。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3项议案。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原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条款有相应变动,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增加临时提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7月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进行公告。

  2021年6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陈宜文先生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提交将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3.《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2项、第3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1年7月2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2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薛康

  (2)办公电话:0576-86312868

  (3)办公传真:0576-86312863

  (4)电子邮箱:zqb@chinataifu.com

  (5)邮政编码:317507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92,投票简称:泰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5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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