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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ST粤泰             编号:临2021-06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5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21-062号)。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按照《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的要求积极准备回复材料。鉴于《问询函》中相关事项的回复仍需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临2021-064号)、《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临2021-066号)。

  鉴于上述《问询函》中部分事项公司仍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及完善,为确保回复的准确与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拟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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