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电子”或“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467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收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年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监管工作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细致研究与分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年报披露,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4.83亿元,同比增加248.54%,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余额2.98亿元,2018年-2019年年末均为0;商业承兑汇票余额1.85亿元,近三年持续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开展“票据池”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原应收票据背书支付转为公司出票支付,供应商可以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融资成本直接从银行取得融资便利。请公司:(1)区分银行与商业承兑汇票、现款等不同方式,补充披露2018年-2019年公司对供应商的主要付款方式、金额及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并说明各年间变化的主要原因;(2)列示近三年票据背书转让的具体情况,包括金额、出票人、交易背景、到期日、是否带追索权等;(3)补充说明公司票据结算业务中,是否存在出票人与背书对象为同一方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如是,说明该类型业务占比、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4)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本年度开展“票据池”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的具体内容、开展原因及商业合理性,论证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并量化分析对公司现金流、收付款周期、财务数据和资金成本产生的影响;(5)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共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情况,如是,说明具体情形,是否构成关联方对公司的利益侵占;(6)对比说明“票据池”业务开展前后供应商融资利率水平、变动具体原因及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相关利益输送,并提供判断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是否准确、可靠。
(一)区分银行与商业承兑汇票、现款等不同方式,补充披露2018年-2019年公司对供应商的主要付款方式、金额及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并说明各年间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至2020年度,公司对供应商的主要付款方式、金额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公司2018年至2020年现款支付比例和开具应付票据的付款比例逐年上升,而背书银行与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比例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1)公司为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积极拓展“票据池”业务,应收票据由原来直接背书形式转变为质押开具应付票据的形式逐渐增多;(2)2020年,部分供应商付款方式由承兑改为现款。
(二)列示近三年票据背书转让的具体情况,包括金额、出票人、交易背景、到期日、是否带追索权等
2018至2020年度,公司单张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票据取得及背书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1. 2020年度票据取得情况
单位:万元
2. 2020年度票据背书情况
单位:万元
3. 2019年度票据取得情况
单位:万元
4. 2019年度票据背书情况
单位:万元
5.2018年度票据取得情况
单位:万元
6. 2018年度票据背书情况
单位:万元
近三年,公司应收票据的取得是基于收到客户货款形成,应收票据背书是基于支付采购供应商货款和工程设备款形成,均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根据我国《票据法》之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公司票据往来未明确约定无追索权,因此上述票据背书均具有追索权。
(三)补充说明公司票据结算业务中,是否存在出票人与背书对象为同一方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如是,说明该类型业务占比、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检查公司应收票据台账,公司票据结算业务中不存在出票人与背书对象为同一方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票据往来均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具备商业实质。
(四)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本年度开展“票据池”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的具体内容、开展原因及商业合理性,论证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并量化分析对公司现金流、收付款周期、财务数据和资金成本产生的影响
1. “票据池”业务的具体内容
公司与部分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了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银行为公司提供票据托管及到期托收服务,公司在协议银行开立专用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质押票据到期兑现款项;另外,公司还可通过“票据池”开展质押融资,以“票据池”中的商业汇票作为质押,协议银行为公司办理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回购、担保等表内外融资业务。
2. “票据池”业务开展原因、商业合理性及内部控制
公司在销售收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随着销售结算和经营积累,公司持有大量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业务往来也常以商业汇票结算。截至2020年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46,986.48万元,占比为70.63%,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19,541.31万元,占比为29.37%。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主要原因包括:(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轻公司对商业汇票到期提示付款的工作量以及相关保管责任;(2)公司从客户取得的单张票据的票面金额较大,不便于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开展“票据池”业务能通过票据池质押融资,开具小面值票据,便于日常结算;(3)“票据池”业务将票据作为融资质押,能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公司各年度“票据池”业务额度均包括在公司的当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各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另外,公司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实时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综上所述,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开展具有商业合理性,相关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3. 对公司现金流、收付款周期、财务数据和资金成本产生的影响
“票据池”业务主要指应收票据质押开具应付票据,对公司现金流无实质影响。但随着“票据池”业务的开展,公司的票据贴现需求减少,相应会减少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入。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票据贴现金额分别为12,449.71 万元和2,608.29万元。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不改变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期,也不影响公司的借贷利率。但较应收票据直接背书给供应商的形式,开展“票据池”业务,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中“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和“应付票据”项目的金额同时增加。
(五)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共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情况,如是,说明具体情形,是否构成关联方对公司的利益侵占
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均系单一客户“票据池”业务协议,“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仅为利通电子,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共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情况。
(六)对比说明“票据池”业务开展前后供应商融资利率水平、变动具体原因及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相关利益输送,并提供判断依据
“票据池”业务主要指应收票据质押开具应付票据,包括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具体开具的汇票类型视供应商收票情况而定。而公司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是指公司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向供应商开具本公司承兑的票据(即本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供应商可持有该票据到期或向公司的协议银行申请贴现融资,相应融资额度将占用公司在协议银行的授信额度。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通过公司的增信,供应商能够参照公司的融资利率水平取得相应融资。
综上所述,公司的“票据池”业务并不影响供应商本身的融资利率水平,只有在供应商将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向协议银行申请贴现时,才能因为公司的增信获得较低的票据贴现利率,从而降低供应商的资金成本。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因供应商在供应链系统中贴现融资而占用公司的授信额度为4,322.11万元,供应商贴现融资的年化利率为4.2%,可以适当降低供应商的资金成本,加强供应商与利通电子的合作关系,符合正常商业逻辑,不存在相关利益输送。
(七)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公司票据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
2. 获取公司应收票据台账,抽取部分样本检查票据的收取与背书情况,分析票据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检查票据台账中是否存在出票人与背书对象为同一方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3. 向银行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期末开具未到期的应付票据、已质押应收票据信息等;
4. 获取“票据池”业务、“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相关协议,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将因开具应付票据而受限的票据保证金、质押应收票据与开具的应付票据进行勾稽核对;
5. 询问管理层开展“票据池”业务、“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等;
6. 期末对应收票据进行监盘,确认期末应收票据是否真实存在及票据信息的准确性,同时检查应收票据质押受限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结算方式的变化具有合理性;(2)公司票据背书转让均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具备商业实质,且票据背书均具有追索权;(3)公司票据结算业务中,不存在出票人与背书对象为同一方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4)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是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的,对公司现金流、收付款周期、资金成本没有影响,但会导致财务报表中“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和“应付票据”项目金额的同时增加;(5)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共同开展“票据池业务”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6)公司“票据池”业务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系不同的业务,开展“票据池”业务不影响供应商融资利率水平,不存在相关利益输送,但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适当降低供应商的资金成本,加强供应商与利通电子的合作关系,符合正常商业逻辑,不存在相关利益输送。
问题二、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镀锌板与铝型材等。本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4357万元,2018、2019年分别为-6894.97万元、6167万元。本期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更改采购生产材料的付款方式,由承兑改为现汇。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3.67亿元,同比增长84.01%。请公司:(1)补充披露2018年-2020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购额、支付现款金额及期末应付账款或票据金额;(2)分别列示上述报告期末应付款项、应付票据相关科目余额前五名对象、余额及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结合近三年公司收付款方式、对应金额及比例变动等情况,量化分析2018年、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的主要原因;(4)补充披露本期涉及到变更付款方式的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变更付款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价格是否发生变化,对比市场价格披露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合理;(5)分析在付款方式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仍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相关供应商之间存在异常交易、资金往来或其他安排。请年审会计师逐项发表意见。
(一)补充披露2018年-2020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购额、支付现款金额及期末应付账款或票据金额
2018-2020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向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包含委托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额,2020年度均系票据付款
[注2]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负数系预付款项,下同
2.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注]2019年,公司劳务外包增多,导致该公司成为前五大供应商之一
3.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二)分别列示上述报告期末应付款项、应付票据相关科目余额前五名对象、余额及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
(1)2020年末
单位:万元
(2)2019年末
单位:万元
(3)2018年末
单位:万元
2. 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名
(1)2020年末
单位:万元
(2)2019年末
单位:万元
(3)2018年末
单位:万元
(三)结合近三年公司收付款方式、对应金额及比例变动等情况,量化分析2018年、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和净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其他包括资产减值损失、处置长期资产的损益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等不涉及现金流量或涉及非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调整项目
由上表可见,2018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主要受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的影响。其中,公司2018年度和2020年度的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又以应收票据、应付票据余额变动的影响为主。公司2018年度和2020年度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6,894.97万元,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增加和应付票据减少所致,具体如下:(1)2018年,受客户结算方式变化影响,客户以承兑汇票回款比例增加,2018年从客户收到票据金额为113,425.09万元,较2017年增加38,465.70万元,从而导致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增加4,966.74万元,相应导致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2)2017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镀锌板采购均价较2016年涨幅较大,公司资金相对紧张,为减缓资金压力,2017年底通过开具应付票据支付货款的情况增加,该部分应付票据于2018年到期支付,使应付票据余额减少4,190.88万元,相应导致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
2020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4,357.77万元,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增加、供应商付款方式由承兑改成现汇所致,具体如下:(1)2020年,部分供应商付款方式由承兑汇票改为现汇,票据背书金额减少,现金流出增多,相应导致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2)2020年,客户以承兑汇票回款比例进一步增加,2020年从客户收到票据金额为123,030.91万元,较2019年增加6,240.13万元,相应导致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
(四)补充披露本期涉及到变更付款方式的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变更付款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价格是否发生变化,对比市场价格披露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合理
1. 变更付款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与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方式主要以票据支付,针对本期公司付款方式由票据改为现汇支付,主要原因系:(1)供应商会给予一定的材料价格优惠,此种方式主要针对新增供应商,若是采用票据支付,材料定价会更高;(2)材料采购价格不变,但公司付现汇金额小于付票据金额,两者之间的差额即为供应商承担的现金折扣,此种方式主要针对原有供应商。
2. 变更付款方式的主要供应商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注]均系本期新增供应商,因本期上海宝钢原卷供应紧张,公司寻求其他补充采购途径,采购生产所需镀锌板
2020年度公司支付供应商现款总金额为77,113.68万元(包括变更付款方式的供应商货款),较2019年度增加10,802.86万元,而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2019年度减少10,524.82万元,两者基本匹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3. 采购价格变化及市场采购价格对比情况
公司本期向广州斗原钢铁有限公司、广州喆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采购不同产品型号的镀锌板,若是采用票据支付,材料定价会更高。
根据广州斗原官网公布的镀锌板基准价和公司采购单价相比,不同型号镀锌板付票据采购单价(每片)比付现汇采购单价(每片)高出3~10元不等。由此可见,与采用现汇付款方式的采购单价相比,采用票据付款方式的采购单价更高。
(五)分析在付款方式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仍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相关供应商之间存在异常交易、资金往来或其他安排
2020年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付款方式变更只涉及部分供应商,产生的影响有限,公司第一大供应商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仍然均系票据付款。2020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2020年多采用应收票据质押的形式开具应付票据给供应商所致。
公司与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票据往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公司与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票据结算2020年度较2019年度合计增加7,711.64万元,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其中,应收票据背书金额减少9,066.12万元,而应付票据开具增加16,777.76万元,且期末应付票据对应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增加15,616.95万元,主要系2020年公司多采用应收票据质押的形式开具应付票据给供应商。
上述变更只是付款方式变化,与相关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异常交易、资金往来或其他安排。
(六)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主要供应商2018-2020年度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支付方式等实施分析性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3.以抽样方式检查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入库单、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等;
4.结合应付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供应商函证本期采购金额;
5.取得公司编制的票据台账,并向银行函证应付票据余额及应收票据质押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偏少,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较大所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3)公司变更付款方式的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变更具有合理解释,采购价格未出现明显异常;(4)在付款方式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仍增长具有合理解释,与相关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异常交易、资金往来或其他安排。
问题三、年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13亿元,同比减少44.96%,其中受限的货币资金为3982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3.76亿元,同比增加17%。报告期内公司将2420.96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请公司:(1)结合上述借款、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说明期末资金减少的原因、主要流向及其商业合理性;(2)以列表方式说明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的共管账户;(3)结合资金流向和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公司短期偿债安排,是否存在流动性压力;(4)补充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具体用途或安排,并说明公司确保相关资金用于经营和发展的保障措施;(5)结合公司资金状况,补充披露2019年至今,公司历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流向和用途、实际存放与归还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年审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结合上述借款、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说明期末资金减少的原因、主要流向及其商业合理性
公司货币资金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货币资金2020年末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9,193.37万元,主要系现金及银行存款减少5,910.09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3,583.64万元。其中,2020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为3,648.85万元,较2019年末余额减少3,583.64万元,主要系应付票据已于2020年到期兑付,而且相比于2019年存入保证金开具应付票据,2020年多采用应收票据质押的形式开具应付票据给供应商,2019年末和2020年末票据质押余额分别为5,252.70万元和23,500.29万元。
现金及银行存款的变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及银行存款减少5,910.09万元,主要原因系:(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4,357.77万元,主要系销售业务收到的承兑汇票未完全转化为现金,导致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大幅增加,而且部分供应商付款方式由承兑改为现汇所致,详见本回复二(三)之说明;(2)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3,577.58万元,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净增加16,960.62万元、购建长期资产支付19,186.32万元所致。
综上,公司货币资金减少合理,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以列表方式说明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的共管账户
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1,255.10万元,其中:现金余额2.53万元,均存放于各公司财务部保险柜中;银行存款余额7,270.52万元和其他货币资金余额3,982.05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账户中。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自有现金无相关利息产生,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大多以各结算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冻结期限长于6个月以上的保证金利率为1.5%。
公司及各子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均系各公司独立开设,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的共管账户。
(三)结合资金流向和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公司短期偿债安排,是否存在流动性压力
公司的短期债务主要系银行借款和应付票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6个月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12,058.24万元,6个月至1年以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25,507.28万元,6个月内到期的应付票据金额为36,717.70万元,而货币资金余额为11,255.04万元,6个月内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66,377.79万元,公司能够合理规划资金,按期偿还短期债务。另外,分析公司当前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2020年末的速动比率为1.12,表明短期偿债能力良好,不存在明显流动性压力。
另外,公司均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维持了良好的信用记录,公司与国内金融机构保持了较好的合作关系,可以进一步实施债务融资,减少流动性压力。根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协议,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借款到期后,可循环借贷使用资金,预期不存在明显流动性压力。
(四)补充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具体用途或安排,并说明公司确保相关资金用于经营和发展的保障措施
2020年9月,公司将“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和“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和“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故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设备款或其他运营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422.94万元(含银行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具体用途包括支付货款2,250.27万元、费用款80.95万元、员工薪酬48.16万元和设备款43.56万元。
公司确保相关资金用于经营和发展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1)职能分离控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组织分工,确保授权、执行、记录等相互独立、相互制约;(2)建立健全资金预算及审批管理制度。为保障资金安全,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资金使用预算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通过制定采购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费用预算计划等方式进行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合同审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结合公司资金状况,补充披露2019年至今,公司历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流向和用途、实际存放与归还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19年至今,公司历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货款、工资等营运资金,且均按期足额归还。公司提供了历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流向和用途相关凭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存放的证明和归还情况的相关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年审会计师与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和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访谈公司资金负责人,了解资金收支、贷款及票据贴现相关情况;
3. 获取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等资料,与财务账面及银行回函情况进行核对;
4. 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并对期末库存现金进行监盘,以核实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真实性;
5. 对银行对账单、网上银行流水与财务账面记录进行双向核对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大额异常交易;
6. 对公司本期的货币资金收支进行分析及抽查,查看是否存在非常规经营业务往来;
7. 查看公司历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借出和归还的银行回单;
8. 核查历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明细及后续支付明细,并抽取大额的付款凭证及相关合同等支持性文件。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和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货币资金减少合理,主要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及支付购建长期资产款,具有商业合理性;(2)公司货币资金真实存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均系各公司独立开设,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的共管账户;(3)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良好,不存在明显流动性压力;(4)“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和“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设备款或其他运营资金,公司确保相关资金用于经营和发展的保障措施执行良好;(5)公司历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支付货款、工资等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未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亦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均于12个月内安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问题四、年报显示,近三年公司连续投入资金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现金流净额持续流出。2018年至2020年,公司固定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2.79亿元、2.88亿元、4.16亿元,同比增长11.98%、3.52%、44.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673.96万元、1.34亿元、1.92亿元,而同期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分别为-4.51%、1.61%、1.69%。另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共计三项,账面价值共计5339万元。而其中,宜丰厂区车间2018年至今仍未办妥。请公司:(1)分业务或产品列示相关固定资产明细及金额,包括项目总投资额、建设完成期、产能、实际产量、相关资产账面净值、实现收入等;(2)分析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固定资产与产生收入的匹配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如有差异请解释原因;(3)补充披露近三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的金额前五名的采购对象、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等,是否为关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4)补充披露相关项目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预计办妥时间、办理产权证书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一)分业务或产品列示相关固定资产明细及金额,包括项目总投资额、建设完成期、产能、实际产量、相关资产账面净值、实现收入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产品类别对应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分析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固定资产与产生收入的匹配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如有差异请解释原因
目前上市公司中,不存在与公司产品相同、产品结构完全类似的公司,公司选择祥鑫科技、科森科技、东山精密等3家主营业务为结构件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
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注1: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披露的各年年报
注2:祥鑫科技主要从事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为汽车、通信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等行业客户提供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
注3:科森科技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为主,主要为公司传统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行业客户提供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
注4:东山精密主要从事印刷电路板、触控面板及LCM模组、LED器件和通信设备组件等领域结构件产品的制造,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工业设备、汽车、AI、医疗器械等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与祥鑫科技较为接近,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相比偏高,主要系公司与上述可比公司产品不同所致。
(三) 补充披露近三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的金额前五名的采购对象、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等,是否为关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公司近三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1.2020年度
单位:万元
2.2019年度
单位:万元
3.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四)补充披露相关项目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预计办妥时间、办理产权证书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除安徽三车间预计2021年底办妥产权证书外,其他房产均已办妥产权证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问题五、根据前期公告,公司上市后未满半年,即终止实施IPO募投项目中拟投资额最高的“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21亿元用于新设募投项目“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博盈”)负责实施,2020年安徽博盈实现净利润523.66万元。2020年9月,公司终止实施IPO募投项目“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而上述项目投入进度分别仅为35.68%、30.71%。此外,公司将“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建设期自1年延长至30个月,并将上述终止的两项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6亿元投于此项目。截止2020年年底,公司已将52.78%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已完工项目“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和“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分别实现效益-81.69万元、1071.06万元,均未达预期。请公司补充披露:(1)募投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频繁变更募投项目的合理性,是否对各募投项目做充分可行性论证;(2)结合上述已完工与终止项目相关产品的现行售价及下游需求,自查并核实形成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使用状态、产能利用率、产生的收益情况等,与前期论证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终止相关募投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带来的影响,核实是否存在应减值未减值的情况;(3)“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的具体建设进展,所投入形成的主要资产构成与金额,采购对象及关联关系,该项目新设一年内即延期的原因,相关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4)结合安徽博盈的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安徽博盈的前五大客户及销售额、应收相关科目余额前五名对象、余额及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募投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频繁变更募投项目的合理性,是否对各募投项目做充分可行性论证
1.公司变更IPO募投项目的主要原因
公司IPO募投项目系在2016年甚至更早时间进行的项目规划与可行性研究,2017年初完成项目立项,并经董事会批准后陆续开始投入。由于项目规划时间较早,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电视机行业由于缺乏新技术突破与应用场景创新的引领,已从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2018至2020年度,全球及国内电视机产品产销统计表如下:
注:资料来源:奥维云网统计数据
由上表可见,全球及国内电视机出货量大体保持平稳的背景下,国内电视机销售市场呈现明显的萎缩。基于对市场的重新认识与定位,公司认为在精密冲压电视机背板全球市场份额已达10%左右的情况下,今后增加的市场份额完全可以通过优化现有产能配置来满足,不宜在国内再增加新的生产产能。
同时,在继续做好现有精密冲压产品的同时,补齐公司金属制品制造方面机加工和表面处理能力欠缺的短板,打造全能型金属产品制造企业。
公司变更、终止前次募投项目和新实施“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均进行了认真的前期研究,并在保荐机构监督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规定程序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违规操作。
2.公司变更IPO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1)2019年5月,变更实施“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的具体原因
“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立项时间为2017年,该项目设计产品包括250万套大尺寸(55英寸/65英寸)液晶电视精密金属背板/后壳和250万套中小尺寸(32英寸)液晶电视精密金属背板/后壳。截至变更日,未发生任何投入。
鉴于公司2017年和2018年,募投项目“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前期逐步投入,通过运用冲压机器人系统、双工位往复铆钉机、机械手激光焊接机、自动平面喷涂烤漆线设备等智能化设备,实现了对原有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提升了生产线的生产效率,能够满足公司中小尺寸产品的生产需求。同时,液晶电视大尺寸化的发展成为趋势,公司更加侧重于大尺寸精密金属冲压背板、后壳产品的募投项目“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和“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投入,并预计可以实现良好的预期收益。为了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充分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以及在建产能,公司决定终止原IPO募投项目“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募投项目“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
(2)2020年9月,终止实施“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的具体原因
“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两个项目立项时,主要立足于解决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能问题。公司上市以来,液晶彩电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内电视行业发展由2018年前的快速增长转为趋稳甚至有所回落。受上述电视行业景气度走低及2020年突发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投资进度相对较慢。
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改造、挖潜增效及部分IPO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能在原有基础上已经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综合考虑目前电视行业景气度走低的市场背景,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
(3)“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投资金额变更的具体原因
由于公司近年的技改和部分IPO募集资金投入,公司的精密冲压产能在原有基础上已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公司精密结构件的研发、机加工和金属表面处理的能力,旨在将公司打造成跨行业(黑电、白电、新能源汽车、轨道车辆等)供货、全工艺(设计、机加工、精密冲压、表面处理等)流程服务的精密金属结构件解决方案提供商。
基于“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的良好前景,且考虑到2019年以来公司与三星、索尼等以生产高端机型为主的电视品牌运营商开始建立合作关系,相关订单主要为高端彩色金属面框、支架等应用机加工、表面处理工艺的产品,因此,公司决定增加“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投入规模至24,000.00万元,保证未来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TV底座支架270万套、TV边框220万套、冰箱空调面饰件38万套、车门导行轨38万支、电器机箱零件17万套、内车门把手架17万套和冰箱把手135万套的生产能力。
(二)结合上述已完工与终止项目相关产品的现行售价及下游需求,自查并核实形成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使用状态、产能利用率、产生的收益情况等,与前期论证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终止相关募投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带来的影响,核实是否存在应减值未减值的情况
1. 完工募投项目“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已完工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实现效益较低,未达到预期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市以来,液晶彩电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内电视行业发展由2018年前的快速增长转为趋稳甚至有所回落。受上述电视行业景气度走低、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2020年突发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上述项目产品产销量、价格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销量和价格均未达到预期水平,从而导致实现效益未达预期。
2. 终止募投项目“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由于公司原有生产线建设时间较早,虽然冲压线、清洗线等主体设备属于自动机器,但冲压上下料、铆合、清洗上下料、组装、物料转运等工段均较多采用人工操作,使用了大量的人力劳动,由于近年来劳动力成本提升,企业用工成本增长明显。本项目通过对宜兴厂区原有6条大屏幕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线的主要工序、物流、仓储、检测等环节进行自动化改造,建立智能化的生产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生产和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从而推动企业向着智能制造的方向转型升级,提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增强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项目终止时,已投入成本均用于购买生产线自动化改造相关的机械手、自动送料系统等。截至目前,设备均正常使用在原生产线中,用于生产金属冲压结构件产品。由于项目属于提高原生产线生产效率,无法单独测算收益。
3. 终止募投项目“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为公司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提供配套模具,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突破模具瓶颈,基本满足公司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自有生产线的模具需求。
项目终止时,已投入成本主要系厂房投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模具车间仍在设备安装调试中,尚未投产,预计于2021年6月投入使用,因此尚未测算收益。
综上所述,募投项目产生收益与前期论证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系行业景气度走低、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2020年突发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所致,终止相关募投项目只是因市场行情变化,尽量减少重复投资,并将募集资金投入到更有前景的项目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原募投项目已投入设备均正常使用,公司整体业务盈利,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三)“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的具体建设进展,所投入形成的主要资产构成与金额,采购对象及关联关系,该项目新设一年内即延期的原因,相关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1. “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的具体建设进展及延期原因
“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实施地点为郎溪经济开发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一期工程投入并开始生产,投入进度为64.04%。2020年9月,该项目建设期由12个月延长至30个月,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变更、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2. “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具体投入
“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一期投入已于2020年8月开始陆续生产,业务开始盈利,相关在建工程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四)结合安徽博盈的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安徽博盈的前五大客户及销售额、应收相关科目余额前五名对象、余额及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安徽博盈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安徽博盈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2020年8月开始逐步投产,主要向公司销售不锈钢金属外观件和底座。由于公司客户具有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相关认证时间长、维度广、标准高、过程复杂,因此,安徽博盈生产的不锈钢金属外观件和底座产品需出售给公司,由公司再平价出售给最终客户青岛海信、TCL、高创、苏州乐轩、康佳、夏普等。
2. 安徽博盈的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期销售系不锈钢面框半成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加工成最终成品
3. 安徽博盈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五)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结合公司历次募投项目变更公告,了解公司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项目实施情况等;
2. 获取募投项目生产及销售情况,分析与前期论证情况的差异;
3. 获取募投项目投入清单,查阅合同、付款凭证等,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并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 实地查看募投项目相关投入,核实是否存在闲置、毁损等减值迹象。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及变更主要系市场行情变化所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方向;(2)募投项目产生收益与前期论证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系行业景气度走低、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2020年突发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所致,终止相关募投项目只是因市场行情变化,尽量减少重复投资,并将募集资金投入到更有前景的项目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原募投项目已投入设备均正常使用,公司整体业务盈利,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3)“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相关资产的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在建工程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4)安徽博盈主要向公司销售不锈钢金属外观件和底座,再由公司出售给最终客户,最终客户与公司及安徽博盈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六、年报披露,公司自2018年12月上市以来,近三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244.65万元、6345.29万元、4635.8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917.13万元、5664.13万元、4063.68万元,持续下滑。请公司:(1)结合行业及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公司近三年生产经营变化及同行业公司业绩,量化分析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持续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2)结合主营产品交付周期、款项回收周期和收入确认时点等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跨期结转成本或确认收入的情形,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合规。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结合行业及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公司近三年生产经营变化及同行业公司业绩,量化分析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持续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
2018-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2020年,公司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运输费用调整到营业成本科目核算,为保证各年度间数据可比性,上表数据将2020年运输费用还原至销售费用列示,主营业务毛利率按还原后数据计算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由上表可见,2018至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销售规模整体差异不大。用公司2018-2020年精密金属冲压背板、精密金属冲压后壳的销售量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同期全国彩色电视机生产量数据相除,可以计算出公司近三年市场占有率均位于10%以上,是细分行业领域内的龙头企业。
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主要系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所致,另外2020年期间费用增长也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1. 毛利率下降原因分析
2018-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注] 2020年,公司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运输费用调整到营业成本科目核算,为保证各年度间数据可比性,上表数据将2020年运输费用还原至销售费用列示,主营业务毛利率按还原后数据计算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用于生产液晶电视的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业务,各期占比均达70%以上,因此,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业务的毛利率将主要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8.87%,较上年下降2.42个百分点,主要系受电视行业景气度走低、产品售价下降所致。
2018年以后,中国电视行业已进入“存量时代”,智能终端产品的兴起普及以及彩电由传统的娱乐属性向美观属性转变,我国彩电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刚性需求逐渐疲软,导致电视行业景气度走低。根据奥维云网相关数据,近年中国彩电零售均价整体呈下行趋势,2019年国内市场全尺寸均价约为2,800元,同比下降9.99%。在上述行业背景下,公司积极与海信、TCL、夏普等国内外电视机品牌头部厂商共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以保持规模优势及市场竞争力。但电视产业链整体价格波动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且降幅高于单位成本降幅,因此,2019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8.27%,较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整体变动不大。
2. 同行业毛利率比较
目前上市公司中,不存在与公司产品相同、产品结构完全类似的公司,公司选择祥鑫科技、科森科技、东山精密等3家主营业务为结构件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注1: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披露的各年年报
注2:祥鑫科技主要从事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为汽车、通信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等行业客户提供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2020年祥鑫科技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用调整到营业成本科目核算
注3:科森科技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为主,主要为公司传统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行业客户提供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2020年科森科技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用调整到营业成本科目核算
注4:东山精密主要从事印刷电路板、触控面板及LCM模组、LED器件和通信设备组件等领域结构件产品的制造,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工业设备、汽车、AI、医疗器械等行业;2020年运输费用仍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下转D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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