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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上接D8版)

  (上接D8版)

  整体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滑趋势,具有合理性。毛利率下降程度不同,主要原因系:(1)不同公司间的产品结构及细分市场、客户类型不尽相同所致,公司主要从事液晶电视等液晶显示领域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而其他公司下游客户和消费场景均与公司存在区别,公司主要产品受电视行业影响较大;(2)原材料采购渠道、采购时机、储备水平存在差异,导致当期生产成本中原材料价格水平存在差异,从而使得毛利率有所差异。

  3. 2020年期间费用增长原因分析

  2020年期间费用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 2020年,公司执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运输费用调整到营业成本科目核算,为保证各年度间数据可比性,上表数据将2020年运输费用还原至销售费用列示

  销售费用增长主要系2020年疫情期间,公司用工相对困难,新员工对业务操作不熟练,出现几起产品质量事故,导致售后成本增加。管理费用增长主要系员工薪酬和职工福利费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增长主要系原材料涨价导致研发活动消耗材料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增长主要系美元贬值导致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主要系行业景气度走低、产品售价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与同行业公司波动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若未来液晶电视市场景气程度继续下降、国际贸易争端持续加重,则会造成精密金属结构件等液晶电视配件需求量增速放缓甚至下滑,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结合主营产品交付周期、款项回收周期和收入确认时点等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跨期结转成本或确认收入的情形,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由于公司客户多采用寄售制销售模式,公司需根据客户产品需求安排本公司生产排期计划,生产完工后将产品发送给客户,待客户实际领用产品并质检合格下线,向公司出具下线结算清单或确认单时确认收入,因此从产品发出到确认收入,一般时间间隔较久。正常情况下,从产品发出到客户下线出具结算清单或确认单的周期一般为15-30天。

  公司的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寄售制模式下,公司产品经客户领用并下线验收合格,取得客户的结算清单或确认单,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一般销售模式下,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收入均按照上述原则确认,并结转相应成本,不存在跨期结转成本或确认收入的情形。另外,公司一般给予客户1-4个月不等的信用期,客户基本按照信用期付款,不存在大额超信用期未回款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跨期结转成本或确认收入的情形,前期收入确认合规。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询问公司销售负责人,了解市场环境、行业变动、及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结算条款与信用政策等;

  2. 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费用的核算口径及归集方法;

  3. 取得公司各项费用明细表,对各项费用的构成及变动,进行分析性复核;

  4. 对公司大额费用的合同、相关发票、付款单据、银行流水等进行检查,核实费用的真实性,并对公司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

  5. 对于公司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结算清单或确认单、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公司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6. 抽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样本,核对至订单、出库单、签收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经营业绩下滑主要系市场环境变化所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况;公司收入确认依据充分、收入确认时点恰当,不存在跨期结转成本或确认收入的情形,前期收入确认合规。

  问题七、根据年报和前期公告,公司上市前三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收入比重分别为78.63%、80.42%和77.62%。2018年至2020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收入比重分别为55.80%、58.76%与58.41%,上市前后客户集中度发生较大变化。请公司:(1)列示公司上市后三年主要客户名称、销售产品类型、回款情况,与上市公司、股东方、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具体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及主要销售区域等,分析上市前后公司客户的具体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和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异常,以及对公司业务承接及回款情况的具体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列示公司上市后三年主要客户名称、销售产品类型、回款情况,与上市公司、股东方、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上市前后主要客户未发生明显变化。但是在上市前,公司统计客户收入时,是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口径进行统计,包含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所有收入;上市后,公司统计客户收入时,是按照客户集团中各法人主体分别核算统计,因而导致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集中度发生较大变化。

  1. 上市后三年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集团中各法人主体与公司各自独立结算交易款项,故下述销售额及回款按照客户集团中各法人主体分别统计。

  (1)2020年度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中销售额和回款额均为含税金额,本小问下同

  (2)2019年度

  单位:万元

  

  (3)2018年度

  单位:万元

  

  上述主要客户与公司均从上市前就与公司合作,有着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与公司、股东方、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具体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及主要销售区域等,分析上市前后公司客户的具体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和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异常,以及对公司业务承接及回款情况的具体影响

  1. 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具体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及主要销售区域情况

  公司自设立至今主营业务为应用于液晶电视等液晶显示领域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液晶电视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座、模具及电子元器件等。

  公司定位是成为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规模化企业,主要销售对象为知名电视机生产企业,主要客户为海信、TCL、康佳、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夏普)、创维、长虹、海尔、纬创资通(中山) 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等。

  公司上市前一年2017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如按上市前的客户收入统计口径对2018年至2020年的客户收入进行重新计算,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比如下表所示:

  

  (续上表)

  

  (续上表)

  

  公司上市前三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收入比重分别为78.63%、80.42%和77.62%;公司按上市前的客户收入统计口径对2018年至2020年的客户收入进行重新计算后,上市后三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收入比重分别为77.47%、67.52%、68.76%;

  2019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收入比重较2018年下降明显,主要原因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下降。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完工投产冲压生产线,产能提高。投产完工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逐步扩大所需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中的自产比例,导致公司对其销售收入下降。

  2020年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下降,退出前五大客户。主要原因系: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夏普后进行内部结构调整,对外采购订单减少,导致公司对其销售收入有所下降。

  非公开发行时选取的同行业公司祥鑫科技、东山精密、科森科技公布的2018-2020年报及公开披露资料中,无法取得其具体前五大客户,故无法进行比较。

  公司上市前后三年前五大客户的结构、收入占比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保持了多年业务合作,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未来订单承接具备可持续性。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取得公司主要客户销售统计表,查看其回款情况,并了解主要客户变动的原因,分析其合理性;

  2. 查阅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客户公开信息,了解其工商登记及股东信息,确认是否与公司、股东方、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3. 抽取主要银行账户的账单资金流水与账面回款记录进行核对,检查回款单位与客户名称是否一致;

  4. 查看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公开披露资料,了解其主要客户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主要客户与公司、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2)公司上市前后三年前五大客户的结构、收入占比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保持了多年业务合作,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未来订单承接具备可持续性。

  问题八、年报披露,2019年、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2亿元、16.48亿元,同比增长1.61%、1.69%,其中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5447.09万元、8836.51万元,同比增加101.66%、62.22%,逐年增长。扣除其他业务收入后,公司2019年、2020年收入分别下滑0.13%、0.38%。请公司补充披露最近两年其他业务收入的明细、金额、相关应收应付款账龄分布及款项收付情况、销售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 公司最近两年其他业务收入的明细及相关应收应付款情况

  1. 公司最近两年其他业务收入的明细、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销售材料和销售废料。

  销售材料主要包括出售原材料和部分较难控制损耗率的稀释剂、油漆、黑粉等辅料等。

  销售废料主要系出售废料和冲压流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最近两年该项收入变动不大。

  3. 最近两年其相关应收应付款账龄分布及款项收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1) 2020年

  单位:万元

  

  (2) 2019年

  单位:万元

  

  2020年,同一法人主体同时存在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同挂的情况,具体如下:①青岛合易顺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末,应付账款余额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其他类别中空调配件采购货款,应收余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赢智巧”)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外协加工业务的零星辅料销售款;②无锡苏明达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末,应付账款余额系公司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和底座业务的外协加工费,应收账款余额系博赢智巧空调配件部分材料销售款。

  上述购销情况均系公司集团内部不同主体的不同业务。公司向上述供应商采购材料或加工服务与对其销售产品无直接对应关系,且价格分开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采购和销售的交易主体均不相同,各自独立结算交易款项,故公司采购和销售产品分别进行处理,不同的主体之间不进行对冲。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并复核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表,检查与入账相关的原始单据,如合同、发票、出库单、付款单据等;

  2. 分析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客户相关应收应付款账龄及款项收付有无异常;

  3. 查阅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确认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 结合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主要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判断公司按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销售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问题九、年报披露,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3.28亿元,其中发出商品9299万元,委托加工物资4842万元。计提跌价准备余额为1059万元,其中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497万元,占比46.94%。请公司:(1)结合收入确认原则,说明公司对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及原因,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已发出商品但客户长期未验收的情形,是否出现期后大额退货的情况;(2)2018年-2020年发出商品的前五大客户名称、产品类型、金额,期后收入确认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说明委托加工外协厂商基本情况、外协内容、金额及占同类产品或业务的比例、合作历史、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结合收入确认原则,说明公司对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及原因,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已发出商品但客户长期未验收的情形,是否出现期后大额退货的情况

  1.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日,发出商品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发出商品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发出商品跌价准备。发出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一般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进行生产和销售,仅存在少量已发出但客户未签收的情形。2020年末发出商品余额中,1年以上长库龄发出商品金额为357.60万元,占比为3.64%。

  经检查公司期后出入库单,并对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公司不存在期后大额退货的情况。

  (二)2018年-2020年发出商品的前五大客户名称、产品类型、金额,期后收入确认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2.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3.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三)说明委托加工外协厂商基本情况、外协内容、金额及占同类产品或业务的比例、合作历史、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为应对产能不足以及订单突发性强、交期短等情况,并在考虑成本、生产效率等因素的基础上,将部分产品的部分工序进行外协加工。

  1.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外协厂商

  2020年,公司全部委外加工费占同类产品工费比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委外加工费包括外协加工商的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合理利润,公司产品除委外加工外,其余系自产,因此各类产品委外加工费占同类产品比重以各类产品委外加工费除以各类产品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之和进行计算

  公司2020年前十大外协供应商及其与公司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 主要外协厂商的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合作历史以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青岛欣博瑞电子有限公司

  

  (2)惠州欣博瑞电子有限公司

  

  (3)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4)中山市邦振电器有限公司

  

  (5)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

  

  (6)广州宝钢井昌钢材配送有限公司

  

  (7)宝应县永丰电子有限公司

  

  (8)东莞市艾迪富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9)余姚市吉宏电镀有限公司

  

  (10)东莞市寰中实业有限公司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公司生产与仓储、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关键内部控制程序,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的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取得公司期末存货清单及库龄统计表,了解公司长库龄存货产生原因。

  3. 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复核期末存货库龄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4. 对发出商品进行期后测试,结合函证程序,核查期末发出商品数量及金额。

  5. 对委托加工物资执行监盘程序,结合函证程序,核查期末发出商品数量及金额。

  6. 取得公司期后出库单据,查阅单据类型,结合期后对账单及收入截止性测试,核查是否存在大额退货的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发出商品存在少量长期未验收的情形,不存在期后大额退货的情况;(2)发出商品对应的前五名客户、委托加工外协厂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十、年报披露,预付款项期末余额6542.89万元,前五名预付款占比90.98%。其中第三至五名分别为自然人李树斌、青岛海达诚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及广州喆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请公司补充说明与上述预付款对象的交易背景、交易时间、交易内容及预计结算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采用预付方式进行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与自然人李树斌、青岛海达诚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及广州喆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十一、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投资广东博锐格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博锐格”),公司持股比例为58%。公司实际出资1188.37万元,其中现金出资500.00万元,设备出资688.37万元。广东博锐格业务性质为“批发业”,期末总资产为1533.54万元,净资产为1361.01万元,当期净利润为-633.13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广东博锐格的少数股东名称、持股占比、关联关系,是否同比例出资,以及资金到位时间;(2)结合广东博锐格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广东博锐格业务性质与公司主业的关联度,公司设备出资的具体情况,在广东博锐格亏损情况下增资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安排

  (一)补充披露广东博锐格的少数股东名称、持股占比、关联关系,是否同比例出资,以及资金到位时间

  广东博锐格的少数股东情况如下:

  

  [注]由于伍泓泰在公司注册前垫付厂房租赁、厂房改造等一系列开支,少部分出资额于2021年投入

  (二)结合广东博锐格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广东博锐格业务性质与公司主业的关联度,公司设备出资的具体情况,在广东博锐格亏损情况下增资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安排

  1. 广东博锐格主营业务情况

  广东博锐格主要从事金属板材加工业务,将金属板材通过剪切、冲压、折弯、焊接、喷粉等工艺加工成定制化的金属产品,主要产品有干式变压器外壳、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等。

  广东博锐格与公司均属于金属制品行业,在切割、折弯等部分生产工艺上类似,但在最终产品用途方面,广东博锐格产品主要用于风电行业的配电柜,与电视机行业关联度较低。

  截至2021年4月末,广东博锐格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 公司出资情况

  2020年,公司设备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转让作价为不含税金额,加上13%增值税后公司对广东博锐格的设备出资为688.37万元

  广东博锐格系利通电子与伍泓泰、刘红伟于2020年2月18日新设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自成立后未进行增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出资金额远小于注册资本金额,设备出资只是按比例约定出资金额的补充。

  成立广东博锐格是基于公司及其余股东各自对市场的判断而进行的决策,亏损的主要原因系:①风电市场环境变化,预期客户流失导致订单量不足;②成立初期业务开展相对困难,业务规模未达到投资预期,厂房租赁费、设备折旧等固定成本较大,导致毛利率为负,产生亏损。公司与广东博锐格及其个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安排。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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