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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线缆”、“公司”)关注到有关于公司供应商江铜华北(天津)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华北”)、客户爱德(唐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德科技”)、天津小猫特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猫特缆”)、天津小猫天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猫天缆”)可能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且小猫特缆、小猫天缆既是公司客户又是供应商,公司业绩真实性存疑的相关报道。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相关情况,公司在关注到媒体报道后进行了认真核实,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声明

  1、关于江铜华北董事、经理赵树国与爱德科技实际控制人杨硕二人分别在2015年2月至2018年5月间,通过唐山汇润接持有华通线缆的股份,与华通线缆存在关联交易和股份代持的特殊利益安排的相关报道,公司澄清如下:

  (1)公司2014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179.74万元,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赵树国、杨硕等投资者看好公司发展前景,经协商后2015年2月参与投资设立唐山汇润,并通过2015年2月唐山汇润向公司增资的方式间接投资,增资的价格是参考2015年初公司每股净资产协商确定,并与公司2015年4月增资的价格相同,是市场化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公司于2016年5月新三板挂牌后,因交易不活跃且“转板上市”等政策不及预期,公司于2017年9月终止挂牌。因公司股权失去流动性且IPO上市的不确定性较大,赵树国、杨硕基于个人资金安排拟退出投资,2018年5月分别作价100万元、14万元向张济春、黎汉龙转让其持有唐山汇润的全部出资额,本次转让为双方的协商定价、定价公允。上述股权转让行为真实,份额转让款已支付完毕,不存在股份代持、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2) 铜杆属于大宗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透明。公司向江铜华北主要采购铜杆,在采购定价原则方面,主要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长江有色金属网等发布的市场相应期间或时点的价格以及加工费予以确定。同时,公司向下游客户销售电线电缆销售,也基于市场价格。

  (3) 赵树国在唐山汇润中仅作为持股比例低的有限合伙人,并不控制唐山汇润,杨硕在唐山汇润中仅作为持股比例低的有限合伙人,并不控制唐山汇润,从而赵树国、杨硕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其任职的江铜华北与爱德科技均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同时,江铜华北与爱德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联及潜在交易安排。公司上述采购及销售不存在利益输送或调节业绩的情况。

  2、关于小猫特缆、小猫天缆既是华通线缆的客户又是供应商,华通线缆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文勇,以及子公司监事张国臣还曾在小猫天缆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职务,存在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安排的相关报道,公司澄清如下:

  (1)天津小猫实际控制人王利年的朋友关系,公司实控人张文勇、监事张国臣受邀自2003年天缆小猫设立时起即在天缆小猫担任董事及监事职务,但实际不参与天缆小猫的经营管理,并于2011年12月因个人原因分别辞去相关职务,并增选李磊、张建波为新任董事、监事。由于天缆小猫设立之后长期停业、经办工作人员疏忽、自2017年6月起被吊销等原因,前述董事、监事的变更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但张文勇、张国臣已自2011年12月起未再担任并履行天缆小猫的董事/监事职务,且不再负有董事/监事责任。天津小猫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另经核实,小猫特缆实控人张冠华与华通线缆及实控人亦无关联关系。

  (2)铜铝丝半成品及电缆生产销售具有区域性,基于公司与周边部分同类型电缆厂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双方在彼此生产计划或对外销售急需情况下,本着资源互补与互通有无的原则,会提出购买电缆产品等需求,或销售铜丝及线缆材料给部分供应商周转使用。小猫特缆、小猫天缆为公司外协商,由于本身缺少拉丝机等机器设备或因自身设备维护、升级改造等原因,会向公司及其他厂商采购铜丝、电缆及电缆材料以满足其临时需求。同时公司由于订单量较大,在自有产能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紧急情况下,本着资源互补与互通有无的原则,会临时向小猫天缆、小猫特缆采购电缆产品。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公司对小猫特缆销售1282.86万元,采购电缆2205.88万元;对小猫天缆销售1338.60万元,采购电缆1387.60万元。上述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采购或销售价格均系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且合理,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三、特别提示

  关于媒体报道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新闻的后续情况,对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切实捍卫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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