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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 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第3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托管人协商一致,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包括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本次修订系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而作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作出,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修订自2021年06月23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事项

  (一)在“释义”部分增加侧袋机制及特定资产的解释,具体如下: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二)在“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描述如下:“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三)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部分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描述如下:“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四)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描述如下:“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重大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五)对“基金的资产估值”部分修订

  1、在“暂停估值的情形”部分增加描述如下:“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2、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描述如下:“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六)在“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描述如下:“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三、托管协议的修订事项

  托管协议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条款也均已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系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而作出,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订自2021 年06月23日起生效。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根据如上修订一并修改,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urekind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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