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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57版)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0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下转D63版)

  (上接D57版)

  2018年末

  

  2019年期末

  

  2020年期末

  

  除上述列示的余额较大的供应商之外,本公司与其他工程或设备供应商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交易及工程款项最终流入关联方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针对相关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对上述供应商执行企业工商信息查询,查询供应商经营业务范围、股东信息等情况;

  (2)获取并检查上述供应商合同或协议;

  (3)检查公司预付资金银行单据,检查供应商材料采购合同、发票及入库单据等相关文件;

  (4)期末向供应商进行函证,函证交易金额及期末余额信息;

  (5)对重要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与公司交易的情况。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上述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未发现上述款项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8.公司近五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规模由2015年的16.19亿元上升到2020年的33.77亿元,且逐年攀升,本期末占收入的41.11%,占净资产的27%,且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请公司:(1)结合各板块业务情况、客户信用政策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占收比较大且逐年攀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受到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力发生变化的影响;(2)区分业务板块列示近五年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及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及金额、占比、账龄、减值准备计提及依据等,并说明是否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3)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74亿元,说明相关款项所涉具体事项、金额、账龄、对象及关联关系,并结合信用风险特征,说明计提比例49.57%与去年计提比例37.65%存在差异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结合各板块业务情况、客户信用政策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占收比较大且逐年攀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受到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力发生变化的影响;近五年本公司业务板块主要分为锂电池材料、新能源汽车、能源管理、服装、投资和其他(含母公司)等6大板块。现将本公司各板块业务情况、客户信用政策汇总列入如下:

  

  近五年来应收账款原值、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占收比变动情况如下:

  

  近五年来应收账款余额逐年上升。营业收入2016年到2019年基本呈上趋势。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变动趋势为2016年至2019年波动较小,在30%~35%范围内波动。应收账款的增长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赊销期内未逾期的应收账款随着营业收入增长而自然增加。

  造成2020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下半年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控制,全国生产生活恢复正常,本公司营业收入随之大幅反弹。2020年度本公司营业收入在四个季度的分布极不均衡,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占比远高于以前年度,详见下表列示:

  

  应收账款余额主要受赊销账期内营业收入金额的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板块锂电池材料的实际平均赊销期限在120天左右,基本与行业平均水平相符。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主要受当年9-12月营业收入的影响。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9-12月的营业收入远大于2019年同期营业收入,因此导致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9年度大幅上升。应收账款余额和9-12月含税营业额基本相当。详见下表列示:

  

  (2)区分业务板块列示近五年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及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及金额、占比、账龄、减值准备计提及依据等,并说明是否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近五年本公司业务板块主要分为锂电池材料、新能源汽车、能源管理、服装、投资和其他(含母公司)等6大板块。其中其他(含母公司)板块近五年营业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的比重都没有超过0.4%,应收账款余额占年末合并应收账款原值的比重都没有超过0.6%,应收账款绝对金额较小,对应收账款总体判断影响较小,故不再列示该板块的前五大情况。

  现将本公司近五年区分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及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及金额、占比、账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1)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16亿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列报的应收账款原值为37.13亿元。

  锂电池材料板块2020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能源汽车板块2020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能源管理板块2020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服装板块、投资板块

  服装板块和投资板块的业务公司2020年都已经退出合并范围,期末应收账款已不再合并报表内,故不再列示各自前五大客商。

  2)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80亿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列报的应收账款原值为32.76亿元。

  锂电池材料板块2019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能源汽车板块2019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能源管理板块2019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服装板块业务公司2019年末已经确定即将出售股权在下一年度退出合并范围,因此其资产已经全部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列报,应收账款不在合并报表应收账款范围内列报。

  投资板块2019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53亿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列报的应收账款原值为30.97亿元。

  锂电池材料板块2018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能源汽车板块2018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能源管理板块2018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服装板块2018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板块2018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4)2017年度/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53亿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列报的应收账款原值为30.97亿元。

  锂电池材料板块2017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能源汽车板块2017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能源管理板块2017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服装板块2017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板块2017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016年度/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75亿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列报的应收账款原值为20.59亿元。

  锂电池材料板块2016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能源汽车板块2016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能源管理板块2016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服装板块2016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板块2016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6)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为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占应收账款余额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无回款风险组合:系具有显著的回款强保障性特征,比如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国家及地方性政府发放各类专项补助款项以及向国家和地方性政府销售商品或出让资产而形成的应收款项等。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尚不足弥补风险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④因融资租赁资产和应收保理业务产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保理款的坏账。

  本公司涉及的类金融业务主要包括:下属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富银租赁有限公司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下属子公司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从事的商业保理业务;下属子公司北京杉杉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事的融资性分期销售大型设备业务。

  对于类金融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类金融业务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类金融业务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应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按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组合的,分组的标准可能包括客户所在地理区域、客户评级、担保物、客户类型以及账龄等。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3)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74亿元,说明相关款项所涉具体事项、金额、账龄、对象及关联关系,并结合信用风险特征,说明计提比例49.57%与去年计提比例37.65%存在差异的原因。

  2020年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74亿元,计提比例从去年的37.65%上升到49.57%。现将本公司2020年末和2019年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所涉具体事项、金额、账龄、对象及关联关系按客商对比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部分客商应收账款2019年末归入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年末判断回款风险上升,转入单项计提类别并加大计提比例。此类客商两年计提情况对比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审会计师回复:

  对于应收账款可回收性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了解、评价了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评估方面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了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组合划分及共同风险特征的判断是否合理;

  (3)对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我们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以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以及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相关客观证据;

  (4)对于按照组合评估的应收账款,我们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对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复核各组合的账龄、信用记录、逾期账龄等关键信息;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历史信用损失率及前瞻性考虑因素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和计算过程;

  (5)我们结合对应收账款实施的独立函证程序及期后回款等实质性测试,复核财务报告中对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披露。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性而言,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应减值未计提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9.期末公司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为29.87亿元,已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为4.13亿元。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4.78亿元,本期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58.29亿元。请公司结合前十大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明细,包括出票人、交易背景、到期日、是否关联交易形成、是否带追索权等,说明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下转D6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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