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一年内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期限为6年,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808,018.8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191,981.1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到帐,公司已按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416号《验证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345】(机构客户)
2、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538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以便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288)均为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93%,公司货币资金为114,188.92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7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9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1.54%。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2、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于固定收益类(即能够通过SPPI测试)的银行理财产品,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债权投资;对于非固定收益类(即不能通过SPPI测试)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产品,但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系统的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的存在,不排除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受影响、产品收益延期支付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一年内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及相关披露文件。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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