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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1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9日  14 点15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2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9日

  至2021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7月8日(周四)9: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7月8日下午16:00),并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贞琳  顾文轩

  电话:027-85725739

  传真:027-85725739

  邮编:430061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1703室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15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陶涛先生任职至2021年7月9日即将届满六年,届时将不再继续担任独立董事,因此公司须改聘新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拟提名吴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陶涛、贾暾、张司飞、杨小俊就董事会关于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1、由于《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陶涛先生任职至2021年7月9日即将届满六年,不能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公司董事会须依规改聘新的独立董事,不存在上述原因之外的其他情况。

  2、公司董事会提名吴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该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同意上述董事会议案和董事会决议的有关内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拟定于2021年7月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1年6月23日临2021-016号公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立先生,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下工程领域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年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探矿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学位;2015年作为访问学者在德国魏玛包豪斯大学从事地下工程相关研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获得地矿部科技成果奖等多项奖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70余项重点项目。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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