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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业定02”开始转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债券代码:110809            债券简称:天业定01

  债券代码:110810            债券简称:天业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定向可转债简称:天业定02

  ●定向可转债代码:110810

  ●定向可转债转股价格:5.15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一、本次定向可转债转股概况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类型为定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定向可转债核准及登记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2号)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了12,167,22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7日完成缴付。本次定向可转债已于 2020 年12月 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债券代码110810,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3、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公司发行的12,167,220张定向可转债限售期将于2021年6月28日结束,2021年6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债券简称“天业定 02”,债券代码为“110810”。同时,公司该次发行的已解除限售的“天业定 02”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本次定向可转债的相关条款

  1、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2、债券代码:110810

  3、发行总额:1,216,722,000元

  4、票面金额:100 元/张

  5、债券利率:第一年为2.00%、第二年为2.30%、第三年为2.50%、第四年为2.80%、第五年为3.00%、第六年为3.00%

  6、债券期限:6 年,自2020年12月29日起,至2026年12月28日止

  7、转股期限:2021 年6月29日至 2026年12月28日

  8、转股价格:5.15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1、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申报要素应当包括证券代码、转股价格、转股数量等。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天业定 02”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2、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1年6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2)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3、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4、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5、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6、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天业定 02”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定向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转股价格的调整

  1、“天业定 02”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25 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定价基准日至到期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到分。

  派发股票红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公司已实施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调整公式“P1=P0-D”计算,每股派息D为0.10元/股,自 2021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天业定02” 转股价格由 5.25 元/股初始转股价格调整为 5.15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3、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20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最高不超过初始转股价格的130%。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不低于前述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

  五、其他

  1、发行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市北三东路36号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2、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3层申万宏源

  联系电话:021-33388616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债券代码:110809            债券简称:天业定01

  债券代码:110810            债券简称:天业定0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挂牌转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简称为“天业定02”,转债代码110810,挂牌转让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

  ●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定向可转债,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12,167,220张,面值为100元/张。一、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概况

  2020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0,000万元。

  公司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了12,167,22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16,722,000.00元,已于2020年12月17日完成缴付。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债券代码110810,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上述定向可转债发行结果及限售安排如下所示:

  

  二、本次申请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上述18名定向可转债持有人涉及的主要承诺如下“本公司认购的可转换债券自登记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截止本申请出具日,上述18名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18名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情况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6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的定向可转债“天业定02”挂牌转让。

  2、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12,167,220张,面值为100元/张。

  3、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日期:2021年6月29日。

  4、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9,999,999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情况如下:

  2020年3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2号),核准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19,444,444股股份、向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发行67,760,942股股份;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47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发行52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披露的临2020-016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20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向金石期货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国资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999,999股。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非公开发行59,999,999股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90号《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重组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2020年12月29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新疆天业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新疆天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9,999,999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七、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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