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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26版)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1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1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张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选举监事张维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本次发行不超过62,977,027股(含62,977,027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 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 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编制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均作出承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投资者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公司制定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4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张维军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6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北京天智航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0年10月至今,历任天智航技术部经理、系统与软件开发部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首席工程师。

  截至目前,张维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张维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已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1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9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4,47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6,175,293.91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300,706.0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 6月 30 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0]57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 2020年 7 月 1 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3 月 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公司 2020 年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计划对 5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830.07万元。截至 2021 年3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款共计人民币21,553.84万元,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 1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3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9,284,768.14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6697号)。具体置换内容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8月25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均已到期收回。

  截至 2021年3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余额为23,525.64万元,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2.48%,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在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6月24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止

  编制单位: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骨科手术机器人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10,000.40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0.40 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注 2:除“骨科手术机器人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之外的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项目均处于正常推进中,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合理投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35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后相关事宜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5月2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6805号),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18,442,648.00元变更为419,846,848.00元,公司总股本由418,442,648股变更为419,846,848股,前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期行权完成后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公司章程》、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及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予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1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于2021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本次发行不超过62,977,027股(含62,977,027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 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 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编制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均作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投资者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公司制定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事项高效、有序地进行,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 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 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 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 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0)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后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8,442,648股变更为419,846,848股,公司注册资成本由人民币41,844.2648万元变为人民币41,984.6848万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即进行相应修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期行权完成后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公司章程》、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及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7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后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2号楼B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9日

  至2021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6、7、8、9、10、11须以特别表决方式逐项表决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7月7日16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unxiaoyan@tinavi.com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7月7日16:00,信函中需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1年7月7日(16:00之前)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2号楼B1层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东升国际科学园7号楼2层

  邮编:100192

  电话:010-82156660

  邮箱:sunxiaoyan@tinavi.com

  联系人:黄军辉 孙晓燕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 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5%,即62,977,027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假设公司于2021年9月底完成本次发行。

  4、假设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与2020年持平,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以下三种情形:(1)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00亿元;(2)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0元;(3)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00亿元;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6、在计算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7、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暂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必要性

  1、提升骨科手术机器人性能,保证公司产品先进性

  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后,高端装备制造业不断发展壮大,天智航骨科手术机器人作为国家高端装备制造重点项目,需不断保证产品的先进性与优异的性能,在智慧医疗、精准医疗、远程医疗概念逐步普及的环境下,市场对骨科手术机器人的需求量显著提升,作为骨科手术机器人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有必要针对自身技术与产品进行主动升级,以保持继续引领行业发展趋势。

  总体而言,公司募投项目拟对现有技术和产品进行升级优化,在前期积累的技术经验基础上内嵌先进研发成果,整合产品现有优势,并将前沿新技术和研究新成果整合应用到产品端,主动对现有技术和产品系列进行更新,汇聚上述技术搭建骨科手术机器人平台系统,基于该平台实现骨科手术机器人更新迭代,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对公司产品技术、性能、适应证范围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丰富公司产品线,满足各层次客户群体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

  (下转D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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