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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雅博        公告编号:2021-041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17号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继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378,969,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1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378,681,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7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288,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唐继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78,969,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78,969,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78,969,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78,969,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8,969,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 表决情况:同意 378,969,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8,969,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8,969,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永先生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8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7,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雅博         公告编号:2021-042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枣庄中院”)已于2021年4月25日裁定受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股份”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后移交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以下简称“市中区法院”),市中区法院于2021年5月6日指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和《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各项重整工作,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重整进展情况

  (一)雅博股份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6月18日9时30分釆取网络方式召开,1061家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线上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主要议程包括管理人作重整期间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等,不涉及表决性事项,会议情况详见管理人于2021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结合雅博股份的实际情况,市中区法院确定雅博股份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债权人未在前述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截至2021年6月23日下午4时,共计1129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总计人民币1,577,319,980.99元。经审查,管理人已经初步审查确定债权金额502,404,912.86元。

  二、 风险提示

  (一)2021年4月25日,枣庄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二)因公司部分债务出现逾期,部分债权人申请冻结了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三)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重整进展。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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