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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以书面、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尚贤女士、赵海鹏先生、武俊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BOPA薄膜项目贷款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简称“尼龙材料(遂平)公司”)为神马股份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9亿元,负责年产2.5万吨BOPA薄膜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13亿元。目前尼龙材料(遂平)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出资到位,该公司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4.2亿元,年化利率4.89%,期限七年,神马股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承诺项目建设资金不足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根据银行要求,神马股份同时采取以下增信措施:

  (一) 神马股份以持有尼龙材料(遂平)公司100%股权作为该笔4.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的质押资产。

  (二) 神马股份承诺项目建设超出总投资部分资金由神马股份自行解决,项目贷款存续期间对尼龙材料(遂平)公司不撤资、不减资、不要求其分红。

  (三)年产2.5万吨BOPA薄膜项目建成后,追加项目形成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土地使用权、项目建成后的厂房和办公用房以及机器设备等)抵押担保并投保足额财产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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