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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书面通知,中金公司原委派的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王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潘闽松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王洋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潘闽松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主要项目成员之一,在公司上市过程中,通过现场考察、核查书面材料、访谈、参加项目重大事项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全面参与尽职调查和监管问询回复工作,熟悉公司的业务、财务等情况。同时,潘闽松先生拥有丰富的A股项目执行经验,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参与执行较多项目(详见后附简历),具备履职能力。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韦弦先生、潘闽松先生。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附件:潘闽松简历

  潘闽松先生,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潘闽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核心成员参与完成了成都先导、迅游科技、运达科技等多家公司的上市发行、再融资或资产重组工作,在投行业务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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