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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省级工业品牌培育 示范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省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185号),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第八批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公司被认定为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有助于公司不断提高产品品质,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品牌管理,不断丰富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创新力和影响力,实现品牌培育工作的持续改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的认定,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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