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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0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海斌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9人,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235,484,7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8.213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6人,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1,820,7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3728%。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巨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全部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237,303,5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4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特别说明: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3、审议通过《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特别说明: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4、审议通过《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特别说明: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巨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川恒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4日以现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吴海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吴海斌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审议通过《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通过,由张海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并在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张海波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3、审议通过《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完善治理结构的要求,经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所属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各董事对各专门委员会组成表决情况如下:

  

  4、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吴海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总经理候选人吴海斌先生提名,拟聘任张海波先生、李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何永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董事长候选人吴海斌先生提名,拟聘任李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期限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5、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李建先生提名,拟聘任杨珊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期限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杨珊珊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10月生,硕士学历,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法务,2017年7月至今同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54-2441118                         传真:0854-2210229

  电子邮箱:yangss@chanhen.com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选举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及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本公司无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含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海斌先生、张海波先生、何永辉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李建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6年10月至2002年9月在川磷集团磷化工厂任会计;2002年10月至2015年4月在四川川恒任会计、业务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在公司担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建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54-2441118             传真:0854-2201229

  电子邮箱:lij@chanhen.com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陈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选举陈明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陈明福:3票

  刘    蕾:0票

  曾    韬:0票

  表决结果:选举陈明福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陈明福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选举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经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

  

  本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会的构成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明福先生、刘蕾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51)。

  曾韬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2月生,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2006年-2014年东莞银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主管。2014年-2016年宏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资产管理部投资主管。2016年-2018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第一分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2018年至2021年5月任川恒集团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2021年6月任职于川恒股份。

  曾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曾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亦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二、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川恒股份工会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会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磷酸铁项目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事项,投资规模、预计营业收入及利润等指标均未达到需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标准,亦未达到公告标准。

  近日,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陆续收到投资者通过电话及公司互动易平台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磷酸铁项目的提问,为保证投资者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获取信息,公司现将投资建设磷酸铁项目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单位: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实施地点:福泉市龙昌镇公司厂区内及牛场镇双龙工业园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50kt/a磷酸铁产品,4.8万吨硫酸铵产品;二期50kt/a磷酸铁产品,4.8万吨硫酸铵产品。

  4、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实施计划:本项目一期建设周期约为12个月(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批准后),二期建设根据规划另行确定。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后期尚需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建磷酸铁项目,是公司进入磷化工另一个范畴的桥梁,可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加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磷酸铁项目的建设实施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回报;

  3、该项目的建设尚需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行政审批风险。

  4、该项目建成后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国家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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